律师解读章莹颖案 如果一直找不到尸体 法院怎么判?

律师解读章莹颖案 如果一直找不到尸体 法院怎么判?
律师解读章莹颖案 如果一直找不到尸体 法院怎么判?

  当地时间7月5日下午3时,香槟伊利诺大学中国女学者章莹颖绑架案再次开庭。这次开庭公布了案情新的重要线索,并就28岁嫌犯克利斯滕森举行保释听证。最终法官龙恩表示,因嫌犯对社区具重大潜在危险,裁定不得保释。

  据美国当地媒体报道,当日庭审进行约32分钟,涉嫌绑架章莹颖的美国男性嫌疑人布兰特·克里斯滕森出席并接受聆讯。据媒体报道,嫌犯今日看起来神情自若,并未显现特别紧张。

  与此同时,仍然没有被找到的章莹颖本人,一直是家人和公众关注的焦点。有网友悲观地称,如果找不到人(尸体),按美国一些地方的法律,法庭很可能就会因证据不足而释放嫌犯。

  对此,搜狐号“知世”采访了为本案一直提供义务法律援助的芝加哥知名律师王志东,他指出,既然检方以绑架罪起诉嫌犯,可以认为他们是一定有足够的证据提出这个起诉——起码是可以让嫌犯被以绑架罪定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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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章莹颖家人出席庭审

  他还向“知世”解答了一些司法上的疑惑以及本案的未来发展走向。

  知世:如何看待今天的聆讯中,嫌犯申请保释被拒?

  王志东:这场保释被拒绝几乎没有悬念。一个嫌犯能否保释要看两个条件,第一就是这个人是否可能对其他人造成伤害。第二就是犯罪嫌疑人是否可能逃逸。考虑到嫌犯有潜逃的可能,取保候审还会影响之后搜查莹颖的工作,他被保释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

  知世:联邦调查局(FBI)为什么会介入这次案件?是否跟传言所说有中方施压的因素?

  王志东: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如果一个案件足够严重,那么美国警方的各个方面都会予以配合。在莹颖这个案子上,介入调查的应该有四个方面:学校的警局、香槟当地的警局、伊利诺伊州的警局再加上联邦调查局。四个部门都介入了这个事件的调查。这里头完全不存在网上所说的中方施压的情况

  知世:联邦调查局在未见到尸体的情况下,就推测章莹颖或已不幸遇难。这透露出什么信息?

  王志东:我不能回答为什么他们做出了这个判断,因为FBI也一直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但是在7月3日首次庭审之后,家人和政府官员有一个小范围的会议。会议的内容我不能过多透露。我只能讲的是,政府既然公开地做出了这样的判断,那么警方一定有相当的证据来支持这个说法,他们不可能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轻易地宣布一个人已经遇害。

  知世:这么说FBI和执法部门掌握了更多的信息,只是没有与公众分享?

  王志东:毫无疑问,这是一定的。

  知世:我们做一个最坏的假设。如果FBI和警方一直没有找到章莹颖的下落,嫌犯也拒绝供出关于她的任何信息,会出现什么结果?

  王志东:这个我想分两个方面回答。第一,按照我们和检方、警方接触的情况,以及从他们谈话的口吻来看,虽然他们现在并没有透露章莹颖下落的细节,但是我个人认为,这个案情在事实侦查方面一定会有新的进展。这个案子本身的事实应该不会永远停留在章莹颖一直找不到的状态。

  第二点,现在联邦调查局和美国检方是以绑架罪起诉罪犯(嫌犯)。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美国检方一定有足够的证据提出这个起诉,而且他们自己应该是认为,在这个起诉之下,他们是起码是可以让这个罪犯(嫌犯)被以绑架罪定罪的。

  知世:按照法院的说法,如果嫌犯最终以绑架定罪,他将可能面临终身监禁的判决。很多人觉得这种量刑太轻?

  王志东:我们大概很难简单地进行比较,中国这样的罪该判什么刑,美国又该怎么判。这个法律本身是确定的,如果以绑架罪而论,他能够判的最高刑罚是什么就是什么,并不能因为这件事情关注度高、影响大,法官在量刑的时候就可以超过规定的最高刑罚。就单纯的绑架来讲,只能判徒刑。绑架致死,可以判终身监禁,或是死刑

  即便是绑架致死,也不同于谋杀罪。这里头嫌犯的意图是很重要的。比如莹颖这个案子,假设嫌犯无意杀害莹颖,但由于绑架中的一些行为,导致了被绑架人的死亡,这也只能以绑架致死论罪。

  知世:如果以意图来论,案件的审理可能就会朝着很主观的方向发展,可能嫌犯的主观表述就会决定他是以何种罪名定罪量刑。

  王志东:你说的非常对。意图是一个主观的判断,但对这种主观的判断是要基于大量的客观现象的。

  知世:比方说警方掌握的那段语音录音,嫌犯在受监听的情况下,自认绑架了章莹颖。也许辩方可以解释说这些话是嫌犯编造的,他没有实施绑架。

  王志东:当然,辩方可以用出他所有的手段,浑身解数来替嫌犯辩解。这就是陪审团最终要决定的事情。我们假设这种情况,检方认为嫌犯所说的就是他所做的事情,但辩方辩解说,这只是他跟朋友在吹牛,实际上他没有绑架莹颖。这个时候,陪审团就要基于更多的证据进行判断,比如说莹颖是不是上了他的车,他是不是违背莹颖意愿将她带到自己住所,等等。如果所有的这些证据都指向他确实跟莹颖有过这么多接触。我想陪审团会得出他们的结论。

  知世:您之前提到一种说法,检方以联邦法来起诉嫌犯,这表明检方正在寻求以最严厉的刑罚来惩罚罪犯。这段话的依据是什么?

  王志东:我们问过,为什么这件事情是由联邦提出指控。得到的消息是,伊利诺伊州的检察官和联邦的检察官在这件事情上一直在讨论,最后决定用联邦的法律管辖权来提出起诉。因为在绑架、绑架致死,甚至谋杀这些事情上,联邦的刑罚要比州的刑罚严厉得多——伊利诺伊州早就废除死刑了。这是州检察官和联邦检查官密切协作、协商后的结果。

  知世:也就是州检察官同样觉得州法律的量刑太轻,这一点双方是达成一致的。

  王志东:我想可以这样理解。

  知世:继今天这场聆讯后,接下来14号的聆讯将是什么安排?

  王志东:14号开庭的主要作用是让检方向法庭证明他们有足够的证据起诉嫌犯,并由法庭批准正式起诉。

  知世:所以能否预测,检方会在14号的聆讯中放出更多的线索和证据?

  王志东:如果必要的话。但现在可能的一种变数是,14号之前,检方可以通过另外一个叫做大陪审团的程序,由大陪审团批准检方可以正式起诉。在这种情况下,14号的听证就不需要进行的。

  大陪审团的听证是完全封闭的。只有检方跟大陪审团去谈他们掌握的信息,然后由大陪审团去决定是不是同意检方正式起诉。这个过程辩方不能到场,任何其他人也不能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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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大新线索浮出水面

  据当地媒体The News-Gazette报道,这场聆讯还公布了案情新的重要线索:

  ——嫌犯被捕捉到出现在6月29日由学校组织的“祈祷章莹颖平安返家校园步行及音乐会”上。据称,嫌犯还在现场向人解释了“理想受害者”的特征。

  ——据称,嫌犯在当天的祈祷会上仍继续挑选其他潜在受害者。

  ——检方掌握了嫌犯克里斯滕森的一段新录音,描述章莹颖在被嫌犯带回公寓后曾进行抵抗挣扎。

  ——嫌犯曾将自己有罪的信息告知一人,并对其人身安全进行威胁。

  “事实说明被告人将对社区构成重大潜在威胁,”助理法官布莱恩在庭间称,“案情表明嫌犯在作案期间使用了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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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网友评论:

  网友“RD双粉”:

    所有留学的女生你们记住了这就是教训,别见了洋佬跟见了爷爷似的,别什么车都上,到时候连尸首都找不到,自重自爱长点心眼,别再出现这种悲剧了

  网友“岁月如哥79414474”:

    如在中国刑警手里没有你不想说的.

  网友“读者169615741”:

    尸毁灭,罪犯释放,章家人财两空,悲哀,天大的悲哀,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答,不要把二老拖死,也拖垮,血泪教训。

  网友“吐鲁番的葡萄熟了_ing”:

    罪犯在挑战美国警方的智力,就不说看你们能不能找到!

  网友“粟米可可”:

    把他交给中国,保证他开口

  网友“喜美9”:

    故意不作为,庇护嫌疑

  网友“阿董155497638”:

    找不到就麻烦了,找不到就得放人了,在中国也是

  网友“loser161359149”:

    交给中国!

  网友“聚财42”:

    明显已经被并杀毁尸灭迹了

  网友“台州阳光”:

    用警犬找啊!找章莹颖和嫌犯的踪迹,总会有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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