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轩

揭秘:历史上为妓女终身不娶的古代大诗人是谁

由 仝海燕 发布于 八卦

  像欧阳修、杜牧之流,以为自己是天下第一的大情圣,仅凭几天酬应工夫,就自作多情,奢望人家等自己一辈子,简直有些傻得可以。

  自古文人风流多情,尤其遇见让人心动的可人儿,即使是妓女,也喜欢一见钟情。纵观唐宋文人的风流韵史,发现不少文人曾经和妓女山盟海誓却又彼此失信。

  唐代诗人杜牧一生风流自赏,寻花问柳,处处留情。宋张君房《丽情集》记载:“太和末,杜牧自侍御史出佐沈传师宣城幕,雅闻湖州为浙西名郡,风物妍好,且多丽色,往游之。时刺史崔君,亦牧之素所厚者,颇谕其意,凡籍之名妓,悉为致之;牧殊不惬所望,史君复候其意,牧曰:‘愿得张水戏,使州人毕观之,俟其云合,牧当间行寓目,冀此际或有阅焉。’史君大喜,如其言。至日,两岸观者如堵,迨暮,竟无所得,将罢,忽有里姥引髽髻女年十余岁,牧熟视之,曰:‘此真国色也。’因使语其姥,将致舟中,姥女皆惧,牧曰:‘且不即纳,当为后期。吾十年必为此郡,若不来,乃从所适。’因以重币结之。寻拜黄、池二州,昔非意也。洎周墀入相,牧以其素善,乃并上笺于墀,乞守湖州,大中三年,移授湖州刺史,比至郡,则十四年所约之姝已从人三载而生二子矣。”

  杜牧做宣州暮僚时,朋友知道她喜欢美女,专门招集湖州名妓,给他挑选,可杜牧看来看去没有看中一个,却无意中看中了一名可能是刚出道的小妓女,并约定十年后娶她。可是直到十四年后,杜牧才得以出任湖州刺史。等他再次寻访到这位女子时,方知该女早已出嫁并生有儿女,杜牧生气地对她母亲说:“我都跟你讲好了,过十年来娶她,你怎么变卦了呢!”“是你答应十年不来可以嫁人的,现在都已经嫁了三年了。”杜牧想想,还真是自己的不是,怅然赋诗曰:“自是寻春去较迟,不须惆怅怨芳时。狂风落尽深红色,绿叶成阴子满枝”。此事被唐高彦休《唐阙史》(卷上)、宋计有功《唐诗纪事·杜牧》、宋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卷十五、宋魏庆之《诗人玉屑》等多种诗话引用,成为杜牧风流好色的例证。


  大名鼎鼎的欧阳修公也曾对一名妓女许下承诺。宋赵令畤《侯鲭录》卷一载:“欧公闲居汝阴时,一妓甚韵,文(忠)公歌词尽记之。筵上戏约,他年当来作守。后数年,公自维扬果移汝阴,其人已不复见矣。视事之明日,饮同官湖上,种黄杨树子,有诗《留撷芳亭》云:‘柳絮已将春去远,海棠应恨我来迟。’后三十年,东坡作守,见诗笑曰:‘杜牧之绿叶成阴之句耶?’”

  汝阴为宋颖州治所,今安徽阜阳市,欧公既欧阳修,当年他曾在汝阴闲居过一段日子。期间,欧阳修结识了一名才貌双全的妓女,而且是他的超级粉丝,欧阳修所作词她都记得,,阳修自然对她特别上心。并和她约定,来年我一定到这里来做官。言下之意,就是你等着我。没想到过了几年,欧阳修真的到了汝阴任颖州知州。可是,那名妓女已不知所终。难怪欧阳修心有所失。三十年后,苏轼也来到了汝阴,见了欧阳修的诗就发笑,说“这是杜牧诗中“绿叶成阴”的意思。”


  姜夔,自号白石道人,一位在宋代词坛开创清空词风的著名词人。他少年才俊,风流儒雅,曾几度客游合肥。据词学家夏承焘《姜白石编年笺校》考证,淳熙三年(公元1176年),姜夔时年二十一岁,他第一次到淮扬,住在城南赤阑桥边,便爱上了桥边被誉为“合肥双艳”的两个妓女,弹琵琶的姐姐和弹古筝的妹妹。姐妹俩陪姜夔游巢湖、登姥山,泛舟水上,弹唱姜词,郎情妾意,令姜夔心旷神怡,即便小别,亦常在梦中与这对姐妹相会。后来姜夔应朋友之邀去做了幕僚,离开了合肥,与姐妹分手时曾誓言必来迎娶,订下白首之约。但后来竟没有结果,他于十三年后再次去合肥时,二女已人去楼空,一场苦恋,终成绝唱。姜夔终身未娶,以孤老终其生。

  类似的事宋张君房《丽情集》还有不少记载,如《卷中人》的中的裴敬中与崔徽,《寄泪》中的裴质与灼灼,《环者还也》中的张生和崔郎。其中要数裴敬中与崔徽的故事最为有名:寄唐裴敬中为察官,奉使蒲中。与崔徽相从,敬中回,徽以不得从为恨,久之成疾。自写其真以寄裴曰,崔徽一旦不如卷中人矣。

  在古代,文人和妓女同属下九流,特别是一些穷酸文人境况甚至还不如妓女,比如宋代的柳永死了都还是妓女集体出资安葬的,因此基本上不存在谁看不起谁的问题。可他们为什么要彼此失信?我想,不外乎有下面四个原因。


  一是妓女年龄太小。

      根据杜牧所作《张好好诗》来断定,他所结识的那名妓女就叫张好好,而且开头第一句就是“君为豫章姝,十三才有余”,其《张好好》诗序亦云:“牧太和三年佐故吏部沈公江西幕,好好年十三,始以善歌来乐籍中。后一岁公移镇宣城,复置于宣城乐籍。”可见张好好当时年仅十三岁。宋代苏轼《减字木兰花赠小鬟琵琶》亦有“琵琶绝艺,年纪都来十一二”的句子,可见唐宋时,许多妓女的年龄都很小,按现在的标准还是未成年人。也说明当时的嫖客喜欢雏妓,就像现在的泰国等地雏妓盛行一样。不过,和我们的老祖宗比起来,他们可能至少落后了一千年。另一方面说明杜牧等人多少还有些良知,不像有些嫖客那样喜欢摧残幼女,“先天下之忧而忧”的范仲淹就是一个。据清潘永因《宋裨类钞》之四《闲情》记载:“范文正公守鄱阳郡,创庆朔堂,妓籍中有小鬟者,尚幼,公颇属意。既去职,以诗寄魏介云:“庆朔堂前花日栽,便辞官去未曾开。年年长有别离恨,已托东风干当来。’介因鬻以赠公。”文正是范仲淹死后谥号,他在鄱阳郡当官时,创建了一个供达官贵人玩乐的娱乐场所——庆朔堂。庆朔堂有一个叫小鬟的乐妓,年纪很小(可能就是苏轼说的那个小鬟),只有十一二岁,却颇让范仲淹中意,可还没等到他下手,就离任了。他心里一直惦记着小鬟,就写了一首诗给继任魏介。魏介太了解范仲淹的心思了,赶紧将小鬟买下来送给了他。


  二是官府的禁令。

      唐宋时由官家豢养以供宴席应酬的“营妓”,或称“官妓”,《西湖佳话·白堤政迹》:“唐朝的法网甚宽,凡是官府到任,宴会饮酒,俱有官妓承应。”宋吴自牧《梦粱录》卷二十:“自景定以来,诸酒库设法卖酒,官妓及私名妓女数内,拣择上中甲者,委有娉婷秀媚,桃脸樱唇,玉指纤纤,秋波滴溜,歌喉婉转,道得字真韵正,令人侧耳听之不厌。”“库”即酒楼,但逢场作戏之宴席间的调笑应酬可以,产生实质性的相亲相爱或两性关系不允许。唐代对于官吏,无冶游禁令,清赵瓯北《题白香山集后》诗云:“风流太守爱魂消,到处春翘有旧游。想见当时疏禁纲,尚无官吏宿倡条。”但召妓侑酒也不能太随便,必须得到许可,唐孙棨《北里志》云“京中饮妓,籍属教坊。凡朝士宴聚。须假诸曹署行牒,然后能置于他处”,故官吏益为放浪。宋代则禁令甚严,无论是官是妓触犯都要受惩罚。《宋史·蒋堂传》载:蒋堂知益州,“久之,或以为私官妓,徙河中府,又徙杭州、苏州。”明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卷二十一亦载:“宋时阃帅郡守等官,虽得以官妓歌舞佐酒,然不得私侍枕席。熙宁中,祖无择知杭州,坐与官妓薛希涛通,为王安石所执。希涛榜笞至死,不肯承伏。”薛希涛宁死不肯出卖祖无择,实在够义气,难怪明冯梦龙《情史》将她列入《情侠类》。因此像欧阳修、范仲淹这样做官做到一定程度的人,和妓女来往的时候,就不得不考虑一下自己的前途了。至于几十年为什么一直不能谴怀,这就是文人多愁善感的脾性作怪了。作为妓女,尤其是官妓,和政府官员来往,也不得不有所顾虑。

  三是条件不成熟。

      和妓女玩乐玩乐可以,一旦真要将她们带回家去,就不得不考虑一些因素。比如自己前程未卜,甚至居无定所,几乎等同于一个流浪汉,加之经济能力有限,多一张嘴吃饭无疑增加了更大的负担。就像姜夔,一生穷困潦倒,中晚年以卖字为生,或寄寓官僚门下专事写作诗文,当时尽管情真意切,可养活自己都有些困难,哪里还能养活“合肥双艳”!有的文人还有可能有家眷随行,突然间又带回一个女人,老婆大人是否同意还是一个未知数。你在外面粘花惹草也就算了,还将女人带回家来,有的厉害的老婆不和你大干一场才怪。据清刘声木《苌楚斋随笔·陆游出妻妾原委》记载,陆游“至蜀,宿驿中,见壁上诗”,他大加赞赏,“询之,知为驿卒女,遂纳为妾”,但“后夫人王氏妒,竟逐之”。这些难处,妓女又何尝不知道,即使再钟情于你,她也不得不考虑将来的日子怎么过。


  四是文人的约定本身就具有不确定性。

      从杜牧、姜夔等人后来的行径看,当时可能的确动了真情。可你信誓旦旦,最终还是屁股一拍走了人,对于萍水相逢的妓女来说,要断定你的承诺是真是假,实在是有些困难。可能是酒后的一句戏言,或是一时冲动,谁又能说得清楚?而且人家要过日子要吃饭,不可能为了你一句空头支票,白白等你几十年。于是,用现在的话说,信任危机就产生了。像欧阳修、杜牧之流,以为自己是天下第一的大情圣,仅凭几天酬应工夫,就自作多情,奢望人家等自己一辈子,简直有些傻得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