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患者安全用药,缺位20多年的《药师法》要来了?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记者 孔天骄)有关《药师法》的立法问题已酝酿多年,6月6日列为2023年的预备审议项目。

6月8日,国家执业药师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中药协会合理用药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康震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此前,中国关于药师的职责权限定位始终没能上升成规范化的行业共识,社会大众对药师认知不清晰。进一步明确药师的业务范围、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上升成规范化的行业共识,对保障患者合理用药、安全用药非常关键。中国的合理用药和百姓用药安全不能再等,要想保证安全用药,没有《药师法》是不行的。”

保障患者安全用药,缺位20多年的《药师法》要来了?

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药师法草案。记者发现,执业药师立法基础调研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已开始,中国早在2000年就启动了执业药师立法基础调研工作。

为何《药师法》立法工作需要极为关注?“中国不合理用药属于普遍存在的问题,涉及用药安全和质量的事件屡有发生,甚至有些患者会因为不合理用药而丧失生命,这些情况与药师方面的立法长期缺失,执业准入与药师的责权利均缺少法律的界定有直接关系。”康震解释。

康震解释,“如果药师队伍在管理主体、资格准入、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继续教育等诸多方面没有法律效力的认可依据,将影响药师队伍的健康发展。”

康震提到,“国际上普遍采取药师执业法或药房法确立药师主体的执业范围,体现在其执业范围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药师法》立了之后,对药师工作就有了整体的指导作用,药师们也可以在执业过程中充分体现保障百姓合理、安全用药方面的作用,最终有助于实现保护人民健康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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