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被誉为“江源后花园”的年保玉则景区禁游,同时公布的还有青海湖景区鸟岛和沙岛。此后,三江源国家公园再发通告,宣布禁止在其黄河源园区扎陵—鄂陵湖、星星海自然保护分区开展旅游活动……
“关闭”不是意味着停止,从长远看,是为了更好的可持续发展。
三江源地处青藏高原腹地,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是我国淡水资源的重要补给地,也是高原生物多样性最集中的地区。
诚然,生态旅游对于带动自然保护地区域经济的发展,提高农牧民生活水平,以及带动周边经济和旅游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来往游客在体会大自然的壮观美丽,领略野生动物的神奇奥秘时,也将受到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
然而,当景区建设破坏了脆弱的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栖息地,抑或导致违法建设、非法旅游和项目规划违规。长此以往,将使“绿水青山”皮之不存,“金山银山”毛之不附。
为此,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出“建立自然保护地的目的是守护自然生态,保育自然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与地质地貌景观多样性,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服务社会,为人民提供优质生态产品,为全社会提供科研、教育、体验、休憩等公共服务;维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并永续发展。”
建立自然保护地与人的和谐关系,理应在尊重和顺应自然生态的前提下,使各利益相关方从保护中长久获益。正如生态保护专家彭奎博士认为,对我国很多保护地及其周边地区而言,在保护的红线之下,放弃竭泽而渔的大众旅游观光,发展小众生态旅游和户外体验或是最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发展选择。
严格规范生态旅游设施建设,以自然生态为本将对自然景观的干扰降到最低甚至没有人工干扰;依赖良好的自然生态和文化传承,发展需求巨大的稀缺生态服务和产业……
除了牢记“不做什么”,曾因禁游扼腕叹息的我们,是不是也该考虑“能做什么”呢?
正如国际野生生物保护学会资深科学家乔治·夏勒从玉树藏族自治州结古镇开车到杂多县考察雪豹时,曾看到,当地牧民出于爱心和信仰,将散落在公路上的虫蛹一只只捡起来,再带到草原深处放生。
他说:“当有了这样融入传统和习俗的生态意识,我们才会像当地心怀善意的居民一样,对于大自然与我们的关系所思至深,所感至柔,人类才能行久致远。”(姚斌)
来源: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