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发现随着网互联网的普及,现在生活也是便利了很多,就像以前出门打车只能外面招手出租车,而现在在家就能下订单,然后会有网约车还有出租车都可以在线接单。这样一来,给乘客也带来看很大的便利。
王先生是一个做统计工作的,每天上下班时间非常固定,因此王先生为了给车子省点油,就注册了一个嘀嗒出行的软件,想着靠平台分配的顺风车业务为自己的出行费用省点钱,可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刚跑几单就被查了,并且还被罚款了一万元。
执法部门给出的结论是王先生没有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载客行为。主要原因是因为当时的这个订单是乘客先发布的,然后王先生看顺路就接了,但是王先生接单之前并没有发布这个目的地的订单行程,因此被判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
大家都知道嘀嗒出行的顺风车是必须不能有营运资格的才能注册,而现在王先生觉得自己没有错,其实我们可以看下条例中明确写着私人小客车合乘的话,是由合乘人员发布出行消息,然后出行路线相同的人选择搭乘合乘服务的这个私家汽车。
王先生说这个订单不管是平台发布的还是自己有没有发布出行订单,但是平台既然分配给自己了这个订单,那么必定路线是合适的,所以自己才会接,而且不管是接单模式还是支付模式,这不都是平台允许的吗?如果一定要罚款应该是罚款平台而不是自己?
嘀嗒出行中有这样一条约定:乙方(乘客)通过平台发起合乘出行需求后,由平台根据乙方提供的合乘路线为其需求快速进行匹配,并将结果发送给甲方(车主),也就是车主方决定是否接受乘客的用车需求。这种情况不就是和王先生遇到的事情一模一样吗,那么这样的条例在交通法里也是违反了相关规定了的。
这让王先生很是迷茫,一方面自己的罚款无人承担责任,另一方面平台觉得自己的运营模式是合法的,那么自己的损失难道就要自己承担吗?你对王先生的遭遇有什么不一样的理解和看法呢,可以下方评论区留言评论。(图片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