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杨倩”“全红婵”
你最先想到的是什么呢?
想必很多人想到的
是她们在奥运赛场上为国争光的
一幕幕画面吧
杨倩
全红婵
不过最近
两人名字被多方抢注商标一事
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杨倩、全红婵等人姓名被抢注商标
7月24日,杨倩获得东京奥运会10米气步枪冠军,摘得本届赛事首金,一战成名。
记者搜索中国商标网发现,7月31日起,就开始有个人及企业申请注册“杨倩”商标,类别涉及服装鞋帽、纽扣拉链、健身器材、酒等。其中,朱江元一人就注册了3个商标。
被抢注商标的奥运健儿不止杨倩一人,还有跳水女子单人10米台金牌获得者全红婵。
记者查询发现,深圳市连州电气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于8月5日申请了商标名为“全红婵”的商标,类别属于日化用品,目前仍在注册申请中。随后,又有其他个人及公司申请注册“全红婵”商标,类别涉及日化用品、医药、办公用品、服装鞋帽、布料床单、食品、啤酒饮料、酒、教育娱乐、餐饮住宿等,其中,仅深圳市奔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了10个分属不同分类的“全红婵”商标。
截至8月17日,共计有18个“全红婵”商标均正在注册申请中,同时,还有近百个“红婵”、“金红婵”相关商标正在注册申请中。
对此,在相关新闻的评论区
全红婵明确表示“不同意”
还附上了
一个愤怒的表情
中国奥委会:
不得以奥运健儿姓名恶意抢注商标
针对近期发生的杨倩、陈梦、全红婵等奥运健儿姓名被申请注册商标事宜,8月18日,中国奥委会官方微博发布郑重提示:不得以奥运健儿姓名恶意抢注商标,有上述行为的应及时撤回和停止实施商标注册申请。
律师:未授权或侵犯姓名权
对于奥运健儿姓名被抢注商标背后涉及的法律问题,律师张扬表示,对于社会公众所熟知的人物姓名,其姓名与自身商业价值紧密关联。如商标注册人未取得本人授权而进行抢注,则属于恶意抢注行为。
张扬表示,如果企业或个人未获得本人授权而申请注册“全红婵”等商标,则侵犯了他们的姓名权。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犯他人姓名权的,应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等责任,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已有商家撤回注册申请
8月18日下午,记者再搜索中国商标网发现,正在申请注册“全红婵”的商标已经少了1个,减少的“全红婵”商标(布料床单类)此前系盛爱东申请,目前显示仍有17个“全红婵”商标正在申请注册。
记者致电申请注册“全红婵”商标的深圳市连州电气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此事已有专人在处理了。
同时,申请注册“杨倩”商标(酒类)的陕西唐森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称,该公司申请“杨倩”商标并未与运动员“杨倩”本人沟通,也未获得其本人授权。
“我们提交得早,在这个东西出来(杨倩奥运夺冠)之后,我们认为这个东西可以注册,7月份就提交了申请,再经过代办机构办理。商标注册还要经过审核,我们是申请方,按正常程序走,但批准不批准,要看商标局处理,要是相关规定不允许,肯定会被驳回,拒绝注册了。”
随后不久,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已看到中国奥委会发布的提示,根据该提示,公司将主动撤回“杨倩”商标申请。
来源:澎湃新闻、人民日报客户端、广东公共DV现场、北京青年报、广州日报(guangzhoudaily)
编辑:姜雯欣
责任编委:王健 值班主编:于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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