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學費住宿費 生活補貼每月八百
公費定向培養對象可免繳學費、住宿費、軍訓服裝費、教材資料費、實習實踐費和體檢覆查費,並按照一年10個月、每月800元的標準領取生活費補助
南方日報訊 (記者/鍾哲)近日,省教育廳等4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公費定向培養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中小學教師的實施辦法》(下稱《實施辦法》),對公費定向培養中小學教師工作作出系列部署。
探索初中起點六年制培養
《實施辦法》明確,公費定向培養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中小學教師計劃按照“自願報名、擇優錄取、公費培養、定向從教、限期服務”的原則進行組織實施。
我省的公費定向培養模式分四種類型:初中起點五年一貫制培養專科學歷層次的幼兒園教師;高中起點四年制培養本科學歷層次的幼兒園教師和義務教育階段教師;本科(或同等學力)起點兩(或三)年制培養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層次的高中階段教師;探索初中起點六年制培養本科學歷層次的義務教育階段教師。
公費定向培養的就業範圍為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以及惠州、江門、肇慶等地市71個縣(市、區)的學校,其中幼兒園教師、小學全科教師和緊缺學科教師在鄉鎮(不含縣城所在鎮街)及鄉鎮以下農村公辦學校(含村小、教學點和幼兒園)任教,特殊教育教師、高中階段教師在縣域內相關學校任教。
首批13所高校承擔培養任務
華南師範大學、廣東技術師範大學、嶺南師範學院、韓山師範學院、廣東第二師範學院、廣州大學、韶關學院、嘉應學院、惠州學院、肇慶學院和廣東省外語藝術職業學院、廣東茂名幼兒師範專科學校、湛江幼兒師範專科學校等高校承擔公費定向培養任務,每年由省教育廳按照全省公費定向培養需求計劃和培養院校的能力水平進行動態調整。
相關負責人介紹,培養院校應以自願報考為原則,通過相應學段的年度招生考試和體檢,遴選出符合公費定向培養條件和要求的合適生源,由培養院校擇優錄取為公費定向培養專業的學生。
在基本修業年限內,公費定向培養對象可免繳學費、住宿費、軍訓服裝費、教材資料費、實習實踐費和體檢覆查費,並按照一年10個月、每月800元的標準領取生活費補助。
同時,公費定向培養對象自願與培養院校、培養計劃來源地縣級政府簽訂三方公費定向培養協議書,承諾在校學習不轉學、不轉專業,且保證畢業後服從計劃來源地安排,到定向範圍學校(含村小、教學點)任教不少於6年。在規定服務期內,不得報考脱產研究生,不得以升學、調動為由不履行限期服務約定。
具體的公費定向培養計劃,由各地自下而上逐級申報需求,由省教育廳統籌確定年度計劃數並向社會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