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日報:如何培養孩子的內在動機 讓孩子學會主動?
一則小故事:
有一羣孩子在一位老人家門前嬉鬧,叫聲連天。幾天過去,老人難以忍受。於是,他出來給了每個孩子 10 美分,對他們説:“你們讓這兒變得很熱鬧,我覺得自己年輕了不少,這點錢表示謝意。”孩子們很高興,第二天仍然來了,一如既往地嬉鬧。老人再出來,給了每個孩子 5 美分。5 美分也還可以吧,孩子仍然興高采烈地走了。第三天,老人只給了每個孩子 2 美分,孩子們勃然大怒,“一天才 2 美分,知不知道我們多辛苦!”他們向老人發誓,他們再也不會為他玩了!
如果用獎勵會強化行為來解釋上面這個小故事,很難解釋得通。畢竟,孩子一開始什麼錢也得不到嬉鬧得還挺開心,第三天每人有 2 美分的獎勵大家卻氣地不想玩了!
那怎麼解釋呢?
這時不能不提到對當代動機理論有重大影響的兩位心理學家德西 Deci(右)和瑞恩 Ryan(左)。他們創立的自我決定理論(self-determination theory)對內在動機的闡釋最為深入。
三個基本心理需要和一個模型:
自我決定論認為,所有的人,包括孩子都有三個基本心理需要:歸屬感(relatedness)、自主感(autonomy)和勝任感(competence)。如果得到滿足,內在動機就提高了。
一、歸屬感:孩子感受到愛、尊重和接納
想象一下,你小時候參加興趣班,如果只有完成得好父母才愛你,完成不好就被他們嫌棄,你對興趣班還興趣得起來嗎?
如何增進孩子的歸屬感,可以閲讀 如何建立親密的親子聯結,讓孩子的心離你更近?(上) 和 (下) - 積極教養 - 知乎專欄。
二、自主感:孩子感到行為可以由自己決定
兒子 2 歲多時,我從一個巧克力罐裏拿出一個給他,他偏不要,非要自己在巧克力罐裏摸啊摸啊,最後心滿意足地挑了一個出來。罐子裏巧克力雖多,(在我看來)都長得一模一樣,沒有哪一個比其它的更大,他摸個什麼勁呢?因為有選擇,是他自己決定的,爽啊(身為心理學工作者,後來明白過來了)。這就是孩子自主需要的體現。
挑巧克力這樣的小事還好,其它的可能就讓家長頗感困擾了,例如孩子彈琴坐姿和動作錯了,要糾正他他還不高興,怎麼辦?我在 彈琴也可以快樂些 - 積極教養 - 知乎專欄 寫了一段:
有時彈琴小鴻身體歪歪扭扭,媽媽多提醒幾次他也不高興。媽媽就用手機拍攝他彈琴,彈一遍,讓他自己看一遍,平時讓他坐正,他還嫌煩,有了錄像,他也想在鏡頭前面好好表現,多彈幾次,他也發現,坐得歪歪扭扭的時候彈得不如坐正時好聽,下次再讓他坐正,他也不會不高興了。
小鴻同時用左右手彈新曲子的時候,常常忘了換手,彈錯音,自己還沒發現,媽媽忍不住馬上糾正,他嚷道説“彈琴又要看譜,換手很難,我都彈了好幾遍還不會”,媽媽説“剛學換手彈曲子是有點難,你還記得剛開始彈琴時你手勢常常錯嗎?後來練小貓跳躍的樣子,就學會了,彈得挺好”。媽媽和鋼琴老師商量了下,下次學琴時錄下了老師的示範彈奏,彈之前讓小鴻重聽一邊,一聽到音不對馬上可以停下來;一起看譜,在要換手的地方,讓小鴻自己畫上個記號;小鴻喜歡唱歌,媽媽找了很多首好聽的歌曲,比如《一閃一閃小星星》,在彈熟悉曲子的時候,他就能自己邊彈邊唱,彈錯了,慢慢再找回正確的音,媽媽也不干預只是在旁邊錄像,回看彈琴錄像的時候,他們還把找不到音因而唱走調的地方當做搞笑的橋段。
家長採用不同的語言表達和做法,滿足了孩子心理需要,孩子行為的配合度就提高了。所謂教育,正在於這些難為之處吧。給孩子多一些的自主感,並非放任不管由着孩子,而是在可能的情況下儘量讓孩子有可以選擇決定的感覺。
家長用監視(不相信孩子,試圖控制孩子,孩子缺少歸屬感和自主感,似乎總能感到身後那雙鋭利的眼睛)、設定期限(“幾點彈完,我會來檢查效果的!”),社會比較(“你怎麼總是彈的不如鄰居家的小明!”)等做法也都有損於孩子的自主感。而孩子是否在活動中體會到自主感和勝任感對內在動機的形成至關重要。
三、勝任感:孩子覺得他能做到
例如「我會畫水粉」「我能滑輪滑」「我能和夥伴合作搭樂高大樓」等。這部分內容很多,也得另文詳述。
例如,孩子玩網頁小遊戲大部分是輸,為什麼還愛玩呢?原因很多,其中之一是遊戲提供了及時的反饋,即便結果可能輸了但孩子看得到自己能力的提高!(上次玩 580 分,這次得了 800 分!勝任感提高了)
自我決定論認為:三種基本心理需要如果得到滿足,會促進孩子從外在動機向內在動機轉化(從左往右) 。圖示如下(圖片轉載自陽志平老師的博客),反之,若三種基本心理需要得不到滿足,特別是自主感得不到滿足,原有的內在動機也可能會轉為外在動機。
那麼,怎麼來解釋篇首的故事呢?
孩子原來是為自己玩(有自主感,嬉鬧既是過程也是目的,是自我決定的);甚至大家可以想象,如果老人出來制止他們:“別吵了!”,孩子們很可能會心想“偏不!憑什麼啊”,玩得更帶勁了。然而他們一旦心滿意足地接受了老人每人 10 美分的獎勵,內在的部分就逆轉了,他們第二天就衝着拿獎勵(為了外部獎賞,非自我決定)來嬉鬧了,自主感減少,嬉鬧就成了某種表演(而不是發自內心的),而表演是為了獲得報酬。這時就變為了外在動機了。
自然,為別人表演很累,而對方居然連續兩天任意降低“酬勞”,難怪孩子們要發怒了:
“一天才 2 美分,知不知道我們多辛苦!”他們向老人發誓,他們再也不會為他玩了!
自我決定論的深刻之處在於它不僅考察獎勵與否,還考察獎勵是否滿足了孩子的內在心理需要,從而促進或阻礙內在動機的形成。
物質獎勵是否會削弱孩子的內在動機?
在故事裏,老人的物質獎勵反而削弱了孩子的內在動機,那麼物質獎勵是否一定會減弱內在動機呢?有可能,但不一定!
自我決定論認為關鍵要看物質獎勵對孩子意味着什麼。如果對孩子來説,獎勵意味着家長的某種操控,“只有你……才可以……”,孩子的自主感下降了,受控感增加了,的確會削弱孩子的內在動機。
但如果物質獎勵代表着某種榮譽或對自己能力的肯定(勝任感),是信息性的,即便是物質獎勵(例如參加學校航模比賽得到獎金 800 元),也不會削弱孩子的內在動機。
家長怎麼做能避開獎勵的“陷阱”,更有助於孩子形成內在動機呢?自然,任何可以滿足孩子基本心理需要的做法,都有助於促進孩子的內在動機。下面簡述一些做法:
1,描述性的鼓勵比籠統的稱讚或獎勵提供了更多的成就信息(勝任感)。
不太理想的做法:
a. 不錯!或棒!(很容易失效,即便是好話聽多了也沒感覺)
b. 你作文如果多寫 50 個字爸爸獎勵你 2 元。(很可能孩子會為了賺錢而湊字數,並沒有提高作文質量。培養的是“外在動機”)
比較好的做法:
“恩,我第一次看到你作文裏用媽媽和孩子來比喻地球和繞着地球轉的月亮,我覺得很生動呢。”
2,慎用“如果……那麼……”“只有……才……”,如果用也要儘量減少操控的語氣。相反,增加孩子的理解、認可和親子情感聯結是有益的。
比較:孩子有時早上起不來,會遲到……
不好的做法:“如果你起早點,準時到幼兒園,那麼媽媽就多給你講一個故事。如果還遲到,媽媽一個故事都不給你講了!”
比較好的做法:
“你早點起牀,準時到幼兒園,媽媽也能更早點買菜回家做飯。這樣多出來的時間,媽媽可以給你多講一個故事呢。”(孩子早點起牀,讓媽媽有了多出的時間)
“媽媽今天送你到幼兒園後,時間還挺早,上班的路上也沒那麼擁擠。謝謝你這幾天都起得這麼早,你是怎麼做到的?”(讓孩子自己表述,會更有成就感)
3,當孩子做到的時候,可以用慶祝的方式給予了孩子正面反饋,避免了負面作用。慶祝的好處是意外的驚喜,孩子卻不會以為他下次做到了,自然還有獎勵(避免了“如果……就……”)
接上面的例子:“這一週你起得很早,準時到校,林老師也很驚訝呢。我們今晚去看場動畫片慶祝一下。”
4,孩子如果參與了約定和協商(被尊重,也體會到自主感),也有助於形成內在動機。
5,孩子如果提出自己的建議,用了自己想的方法(自主感),也通過自己的努力做的比原計劃更好(勝任感),自然會更有助於形成內在動機。
例如 12 歲的孩子參加了 10 公里的馬拉松,按照約定可以獎勵他一部普通山地車(獎勵孩子超越平常的表現,事先約定,且和孩子的行為相關)。孩子提出建議説,他能不能先不要,過兩個月如果他跑下半程馬拉松的話,再獎勵他一部品牌的山地車?
行! 為什麼不呢?!
6,如果孩子對某項活動已經有內在動機,不必刻意進行物質獎勵。物質獎勵反而可能削弱孩子的內在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