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政府工作報告》新增“學歷歧視”和“公平就業環境”等內容,傳遞了哪些信號?

由 烏雅竹雨 發佈於 經典

今年兩會期間,代表委員非常關注就業問題。圍繞就業歧視,有代表委員提出了要破解“35歲難題。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以下簡稱《報告》)也提到要堅決防止和糾正就業歧視。這是就業歧視第一次出現在《報告》。修改後的《報告》除了提到了年齡、性別歧視外,還增加了學歷歧視。

對此,國務院研究室綜合一司司長劉日紅3月11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解讀《報告》修改情況吹風會上表示,《報告》強調“要堅決防止和糾正性別、年齡等就業歧視”,並根據代表委員的意見,增加了“學歷歧視”和“公平就業環境”等內容,反映了國家對公平就業的重視。

劉日紅説,對個人而言,有就業就有收入,就有更多機會實現人生理想。對國家而言,充分和高質量的就業能夠創造社會財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解決好全國8.8億勞動力的就業問題,對國家和個人都至關重要。

“公平就業是勞動者的法定權利。”劉日紅提到,2007年頒佈的就業促進法,第三章講的就是公平就業。其中明確規定,各級政府要創造公平就業環境,消除就業歧視;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和公平的就業條件,不得實施就業歧視。

據介紹,在實踐中,各級政府採取了多方面措施,着力消除性別、户籍、身份等不合理限制或就業歧視,營造公平就業環境。勞動力市場的包容性越來越強。下一步,要不斷完善勞動者平等參與市場競爭的就業機制,堅決防止和糾正對就業的不合理限制和歧視行為,大力營造公平就業環境,讓廣大勞動者有更多更公平的就業機會,促進就業量的持續擴大和質的不斷提升。

紅星新聞記者 吳陽 北京報道

編輯 柴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