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起變法的意義:公元前401年,楚聲王子類立,是為楚悼王(前401- 81年)。其時,由於各國競相改革成功,重又開始激烈的爭奪。這時的爭奪與春秋時期的爭奪已明顯不同,過去是爭奪與國,旨在立威定霸;現在則是爭城略地,吞併他國,具有新的封建兼併戰爭性質。入戰國後,魏國崛起,與秦爭戰不止。公元前408年,魏盡佔秦河西地,秦退守洛水。魏敗秦後,三晉解除了後顧之憂,即轉向中原,首先集中力量打擊齊國。公元前405年(楚聲王三年),田氏內亂,三晉乘機攻齊,大敗齊軍於廩丘(今山東鄆城西北)。第二年,三晉乘勝進擊,攻入齊長城(自今山東肥城西北,東至琅邪入海),三晉聲威大振。
齊國失敗,三晉與楚國的矛盾驟然尖鋭了起來,楚國短暫的寧靜局面宣告結束。公元前400年(楚悼王二年),楚搶先一步,與韓、魏爭奪鄭國地,三晉立即聯合起來反擊,攻楚至乘丘(今山東鉅野西南)而還。楚國為了擺脱被動地位,接着連年攻周攻鄭攻韓,為緩和與鄭國矛盾,還主動歸榆關(今河南中牟南)給鄭,鄭國也殺其相駟子陽以悦楚(《史記·鄭世家》。)公元前393年(楚悼王九年),魏為打擊楚國,先攻鄭,並築酸棗(今河南延津西南)城。楚不示弱,亦於同年攻韓,奪取原鄭國的負黍(今河南登封西南)(《史記·楚世家》。公元前394年,鄭之負黍叛鄭,重歸韓,故楚伐韓,取負黍。)過兩年,即公元前391年(楚悼王十一年),三晉聯軍大舉攻楚,連敗楚軍於大梁(今河南開封市)、榆關,魏並攻取了大梁。楚國勢孤害怕,只得“厚賂秦”(《史記·楚世家》。,向秦國求援,三晉才停止了攻擊。接着,秦出兵攻韓國的宜陽(今河南宜陽西),取六邑,有力地支援了楚國。
三晉見楚、秦合作,轉而又與齊結好。公元前387年(楚悼王十五年),魏武侯主動幫助齊田和謀求諸侯,齊與三晉結怨暫時得到消解。此後,魏、秦爭奪進一步激烈,趙徙都邯鄲,韓則全力攻打宋、鄭,嚴重地威脅着楚國。
國外形勢嚴峻,國內社會矛盾尖鋭,迫使楚悼王不得不尋找出路,以擺脱困境。正在此危殆之際,在魏國協助李悝改革、抗秦有功的吳起來到了楚國。楚悼王早就聽説吳起能幹,所以吳起一來到楚國,就受到楚悼王的重用(《史記·吳起列傳》。)吳起( 椙 81)年,衞國左氏(今山東曹縣北)人。他年青時在外遊學求仕不遂,卻耗盡家產,為鄉鄰人所譏笑。吳起一怒之下,殺譏笑者三十多人,逃出了衞國,來到了魯國,拜曾參為師,學習儒學。幾年後,吳起母親病逝,吳起以為自己尚未得仕,沒有回去奔喪,曾參不悦,與他斷絕了師生關係。吳起於是改學兵法,在魯國擔任大夫。齊人伐魯,吳起為求得魯國國君的信任,“殺妻求將”,領兵打敗了齊國,初露鋒芒。然魯君不信任他,反而把他辭退了,吳起聞魏文侯賢明,李悝又在魏國主持變法,便來到了魏國。
吳起到魏國後,受到魏文侯的器重,“立為大將,守西河”(《吳子·圖國》)。
又與李悝等人一道,進行政治、經濟、軍事改革,尤其在軍事改革與實踐方面,成就突出。他對士兵考核嚴格,訓練有方,創立了“武卒制”(根據不同士兵的特點編制訓練、作戰,以提高軍隊戰鬥力);他“將三軍,使士卒樂死,敵國不敢謀”(《史記·吳起列傳》),著《吳起兵法》四十八篇(原書失傳。後人將斷簡殘篇編成《吳子》六篇,此書雖非原著,卻也保存了吳起的光輝軍事思想),和《孫子兵法》、《孫臏兵法》齊名,故“馳説者以孫吳為宗”(《漢書·刑法志》。)吳起思想豐富,兼採儒、兵、法各家。他認為為政之道,應“內修文德,外治武備”(《吳子·圖國》),故在內,做到“治百官,親萬民,實府庫”(《史記·吳起列傳》),對外,使秦不敢東向,韓、趙“賓從”(同上),對魏國的勃興是有貢獻的。
公元前396年,魏文侯卒,魏武侯繼位。約在公元前390年(魏武侯六年,楚悼王十二年)左右,吳起受到大臣王錯排擠,被迫奔楚。由於吳起在魏國政績卓著,軍功赫赫,所以一到楚國,就受到楚悼王的重用。先任為宛(今河南南陽市)守,防禦韓、魏。一年以後,晉升為今尹,主持變法。
吳起在楚國期間,注意調查研究,對楚國國情瞭解至深,故其變法措施,切中時弊,乾淨利落。主要內容如下:
(一)“明法審令”(同上),實行法治。吳起總結了李悝在魏國變法的經驗,深知法治的重要性,故他在變法中制定法令,公佈於眾。為確立法治的權威性,吳起還採取“倚車轅”(《韓非子·內儲》。)的辦法,即立一車轅,有能夠搬動的予以獎賞。為使思想認識和輿論一致,禁止縱橫家進行遊説,“破橫散從(縱),使馳説之士無所開其口”(《戰國策·秦策三》。)這些措施,都有力地貫徹了“明法審令”的精神,在楚國臣民中增強了“廢其故而易其常”(《説苑·指武》。必要性的認識,有利於變法的進行。
(二)減爵祿,進而廢除貴族世卿世祿制。《淮南子·泰族訓》説:“吳起為楚減爵祿之令。”《説苑·指武》説:“(吳起)均楚國之爵,而平其祿,損其有餘,而繼其不足。”對無功勞的貴族及其後代,實行均其爵、平其祿政策,對立有軍功和其他有功人員則授予爵祿,以解決分配不公,提高將士和新興封建勢力的積極性。在此同時,進而廢除貴族世卿世祿制,“使封君子孫三世而收爵祿”(《韓非子·和氏》),即解決“封君太眾”的問題,“廢公族疏遠者以撫養戰鬥之士”(《史記·吳起列傳》。)(三)“卑減大臣之威重”(《史記·蔡澤列傳》),整頓吏治。吳起認為,“大臣太重”與“封君太眾”是楚國政治兩大弊端,故在廢除貴族特權的同時,又削弱大臣威權,“禁明黨以勵百姓”(同上),禁止大吏結黨營私,獎勵百官盡忠守職,不超越所規定的權力。
在此同時,吳起還着手整頓吏治。一是“塞私門之請,一楚國之俗”(《戰國策·秦策三》),杜絕權門請託之風,廓清吏治;二是“使私不害公,讒不蔽忠,言不取苟合,行不取苟容,行義不固譭譽”《戰國策·秦策三》。),要求官吏公私分明,言行端正,不計較個人得失,立志為變法的新興政權效力。三是“罷無能,廢無用,損不急之官”(同上),裁減冗官,選賢任能,罷除無能無用之輩。顯然,這些措施,不僅使吏治得到了整頓,而且對權貴大臣也是一種束縛,有利於削弱權豪的威勢。
(四)徙貴族於邊境,以實廣虛之地。據《呂氏春秋·貴卒》載,吳起對楚悼王説:“荊所有餘者地也,所不足者民也。今君王以所不足益所餘,臣不得而為也。”楚悼王果斷地支持吳起,“於是令貴人往實廣虛之地”,一方面在政治、經濟上繼續剝奪舊貴族的特權,另一方面改變了原來貴族把人口集中在地少人多地區的局面,有助於對荒蠻的邊境地區的開發,促進楚國社會經濟的發展。
(五)加強軍事訓練,提高軍隊戰鬥力。吳起變法,“要在強兵,破馳説之言從橫者”《史記·吳起列傳》),以“爭利於天下”(《説苑·指武》。,所以在變法中,“禁遊客之民,精耕戰之士”(《史記·蔡澤列傳》),即注意耕戰並重,亦兵亦農,禁止丁民遊手好閒,不務耕作。在此同時,收減百官和封君子孫的俸祿,以保證軍隊得到給養,加強訓練。
(六)改“兩版垣”為四版築城法(《呂氏春秋·義賞》),提高了築城工程的質量,加強了郢都的建設。
吳起變法是在楚悼王的直接支持下進行的,而楚悼王是在其父楚聲王被“盜”殺後,由楚國“國人”所立,故其政權已具有新興的封建性質。吳起來自魏國,其變法措施也如同魏國李悝變法,因而吳起變法,實際上是在新興政權主持下的一次具有封建性質的改革。正因此,所以變法雷厲風行,立竿見影,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正當變法順利進行、楚國又朝氣蓬地地活躍在國際舞台上時,公元前381年(楚悼王二十一年),楚悼王不幸病逝。早就對吳起變法懷有刻骨仇恨、蓄謀殺害吳起的舊貴族勢力,乘機作亂,圍攻吳起。吳起機智地伏在楚悼王屍體上,舊貴族用亂箭射殺吳起,同時也射中了楚悼王的遺體。有的古文獻還説吳起被射殺後,又對他的遺體進行了“肢解”或“車裂”(《史記·吳起列傳》等説被舊貴族射死。《戰國策·秦策》等説吳起被肢解;《淮南子·繆稱》等説吳起被車裂。郭沫若據此認為吳起被射殺後,又遭肢解,而肢解時則用車裂法(《郭沫若全集·歷史編》)。《呂氏春秋·貴卒》説:“荊國之法:麗兵於王屍者,盡加重罪,逮三族。”楚悼王兒子楚肅王即位後,按其法,“乃使令尹盡誅射吳起而並中王屍者,坐射起而夷宗死者七十餘家”(《史記·吳起列傳》。)對畏罪逃亡到國外的陽城君,亦被“收其國”(《呂氏春秋·上德》。)吳起雖死,舊貴族舊勢力也受到了一次巨大的打擊。吳起變法,切中時弊,完全符合楚國國情。由於楚悼王不幸早逝,吳起也就失去了堅強的靠山。舊貴族舊勢力在變法中雖然受到沉重的打擊,但變法時間畢竟不長,變法的成果並未完全鞏固下來,所以隨着楚悼王與吳起的死去,楚國曆史上一場轟轟烈烈的改革運動也就夭折了。此後,楚國雖一度出現宣威盛世,但總的趨勢是在走下坡路,直至滅亡。“楚不用吳起而削弱,秦行商君而富強”(《韓非子·問田》),後來歷史的發展完全證實了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