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欺負了,我該怎麼辦?
這話題討論熱度一直在線,可是什麼樣的處理才最為妥當?
最近有很多父母在問“我教孩子不打人,要排隊,要友愛分享,做個文明人。
“我的孩子從來不搶別人的東西,不打人。”“可是別人的孩子總要來搶他的東西,還打他。”“我的孩子不知道回擊,就讓別人搶,我該怎麼教孩子呢?”
其實孩子在“遭人欺負”時,不敢反擊或者不知道
如何保護自己是很常見的,
這其中有天生的性格原因,也有後天教育不足的因素存在。
大人無法及時充當孩子的保護傘,就只能靠孩子自己面對和解決,這也是成長必經的痛苦之一。
然而,媽媽們要知道教孩子自我防禦並不只是單純在教技能,也不是教“打回去、把玩具搶回來”那麼簡單,它關乎孩子一生的性格和意識塑造。
要讓孩子敢於説不,保護自己,最重要的是從小培養權利意識。很多孩子缺乏權利意識,原因在於他們的父母本身就不具備權利意識。
我們國家缺乏權利意識的教育,我們從小就接受“委曲求全”“別人搶自己手上的東西,就給別人,心裏很不高興,但也沒有辦法”。
其實,先來後到是容易做到的,但是沒人告訴我們呀,只會和我們説“你要忍,你要讓”。
和大家講講我的某次經歷。
有一次在室外免費的公共遊戲場地上,我剛把悦淇抱上鞦韆不到10秒鐘,就從遠處跑來兩個6,7歲的小女孩,她們很有禮貌地問我:“可不可以讓她們倆玩一會鞦韆?”
我當時發自內心佩服孩子的問話,覺得她們能向陌生人提出這樣的請求勇氣可嘉。被孩子這麼禮貌地這麼一問,我馬上不好意思地回答“可以的,悦淇再玩一下下給你們”。
然後在那兩個女孩熱烈期盼的眼神下,我開始勸剛玩了2分鐘不到的悦淇讓她把鞦韆讓出來。悦淇很不情願最終還是被我抱了下來。我邊抱她邊説:“我們先去玩滑滑梯,等會再來玩鞦韆”。
令我沒想到的是,剛剛那兩個小女孩中的其中一個又去了我們旁邊的鞦韆問了孩子的爸爸同樣的問題,結果那個爸爸説:“我們也才剛來,等我們蕩完鞦韆你可以蕩哦”!
當時聽完那個爸爸的回答,心裏感到非常震驚。我為什麼不敢拒絕別人,我為什麼要覺得不好意思,為什麼要犧牲悦淇的快樂去成全別人?最後,我看那位爸爸帶着寶寶又蕩了10多分鐘才離開。這位爸爸的回應讓我感觸很深,也讓我開始反思自己的教育方式和權利意識。
原來有人搶悦淇玩具時,我總是不好意思對搶玩具的孩子説不,而是教育悦淇:“你要和小朋友一起分享呀,一起玩哦”或者是轉移她的注意力“我們去玩別的玩具”之類的...
我們總是在教孩子照顧別人的感受,卻忽略了教孩子維護自己的權利。別人的玩具你未經允許不要觸碰,但是你自己的玩具或者你正在玩的玩具,別人也不能未經你的允許就隨便搶走。
這一點很重要,就是在教孩子認識自己的權利的同時,也要學會尊重別人的權利,學會接受別人權利範圍內的拒絕。那媽媽們要如何正確示範怎麼幫助孩子“維權”呢?
0-3歲的孩子,由於語言和認知能力有限,當他們的權利被侵犯時,他們還不具備採取建設性的行動來解決衝突的能力。
這期間,家長的行為尤為重要,孩子需要我們的引導或者向他們展示怎麼做。
比如:“這個玩具我的孩子正在玩,你不能就這樣搶走。請把它還給我們,等我的孩子玩完了,我們可以給你玩。”如果我們都無法幫孩子做到維權,又怎麼能説服她去做到呢?她還那麼小,只有我先做到,她才能從我身上學會。後來再遇到霸佔鞦韆的人,我就會説:“我們等了很久了哦,你們也玩了好長時間了,是不是該輪到我們玩了呀,我們要輪流哦”。雖然有先來後到原則,但也不能將公共玩具佔為己有,一直不讓別人玩,別忘了,除了先來後到,我們還要輪流哦!還有一次在游泳池,幾個孩子拿了我們放置在一邊的球玩,本來也沒什麼,結果他們把球拋的越來越遠,甚至還要把它帶走...
我只好抱着悦淇追上去,告訴他們:“這是我們的球,你們已經玩了很久了,我們也想玩了,請把它還給我們。”拿回我們的球后,我就會和悦淇説:“以後你也可以像媽媽一樣去做哦”!我希望讓悦淇看到我是如何維權的,也希望她能從我的行動中汲取勇氣和力量,最後轉化為自己的行動。
等孩子的語言能力進步到可以表達自己的想法時,就要多鼓勵孩子用語言來維權了。
(當孩子被欺負時)我個人不建議教孩子立馬打回去!
原因很簡單:打回去這一招會阻礙孩子的情商和社會能力的發展。試想一下,如果孩子覺得打回去很有效,每次只要打回去別的小朋友都不敢和他玩了。
那這個時候還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矛盾和衝突呢?難道長大後還是要通過暴力來解決問題嗎?拳腳相向絕不是解決矛盾的最佳方式!
因此家長平時在家裏要多鼓勵孩子用語言表達自己的感受和想法,允許和尊重孩子説不的權利。被打了,要大聲對打人者説:“停,你不能打人,我不允許你打我!
玩具被搶了要大聲對搶玩具的説:“這是我的玩具,你不能搶,請把他還給我”,教孩子被欺負的第一時間堅定而明確地用語言和手勢表明自己的態度和立場,讓欺負人者感受到“哎,這人不好惹啊,還是算了吧”,可使孩子免於再次侵犯。
要知道,這種面對侵犯大聲反擊的能力並不是每個孩子都輕易能做到的,這需要多次的練習。
做了以上措施,還是不能解決問題的,就要鼓勵孩子去向家長、老師或是朋友去求助。向別人求助也是一個方法,不丟臉。
看了今天這篇,我想肯定又會有人問:“你今天寫的前後不是矛盾麼,一會教人有同理心考慮別人的感受,一會又教人自私,不給玩具給別人玩...”
同理心非常重要毋庸置疑,但並不意味着要對別人一味遷就,委曲求全。在不犧牲自己權利的前提下,去儘量照顧別人的感受;在不傷害別人的前提下,儘量去維護自己的權利。這其實是最適合人性的,人都有善良的一面,也有自私的一面,不論是善良還是自私都要有個度。我們培養孩子的權利意識,不是教孩子自私,而是讓他明白既要尊重自己也要尊重別人。
除教孩子自我防禦外,我們大人在發現孩子第一次欺負別的小朋友時,及時指出他的錯誤所在,告訴他為什麼不能欺負小朋友,讓其向對方道歉。
千萬不要覺得“他還是個孩子”“孩子長大了就懂事了”。很多事,父母不告訴孩子,孩子永遠也不會懂!
“熊孩子”和“殺人犯”之間,有時候真的只有一線之隔。
前不久,長沙一名2歲女孩,因一個“熊孩子”的惡作劇沒了呼吸心跳,再也醒不過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