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雍正王朝》和《李衞當官》的朋友,無不對李衞那近乎於“開掛”式的傳奇經歷深感佩服,同時他的聰明、靈活以及他對於雍正的耿耿忠心,也給大家留下了極為深刻的印象。
正如同影視作品中所演繹的那樣,歷史上的李衞確實深得雍正的寵信,並且還被雍正確立為地方官員之中的“典範”,只是李衞的出身背景,還有他的仕途經歷,較之《雍正王朝》和《李衞當官》這些影視作品的演繹,還是截然不同的。
那麼,歷史上的李衞究竟是一個怎麼樣的人,而他到底有着怎樣的過人之處,會被雍正皇帝如此的賞識和器重,在這裏我就來為大家做一個介紹。
李衞,雍正最為信任和器重的封疆大吏之一。
不同於《雍正王朝》和《李衞當官》,歷史上的李衞從來沒有過當“小叫花子”的經歷,相反,他出身於江蘇地面的一個大户人家,家境非常的殷實,是妥妥的“富二代”。
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蒙古準噶爾部首領策妄阿拉布坦發動叛亂,也就是在這個時候,李衞家族向朝廷捐出了一大筆銀兩,有些史料中稱有幾十萬兩,從而幫助朝廷極大緩解了國庫壓力,康熙也對此是頗為感動。
於是,李衞靠着“捐官”的方式,正式進入了仕途,並在不久之後前往北京,開始擔任兵部員外郎,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又改任户部郎中一職。
也就是在這期間,李衞與雍正有了交集,並且他優秀的工作能力,以及他那剛正耿直、不畏權勢的性格得到了雍正的認可與賞識,而這也為他在雍正朝時期的平步青雲,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康熙皇帝去世,雍正皇帝登上了皇位,李衞也隨即迎來了他人生中的高光時刻。
從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到雍正五年(1727年),在這短短的六年時間裏,李衞從雲南鹽驛道起步,歷任雲南布政使、浙江巡撫等職務,後又被雍正任命為浙江總督,李衞就此成為了節制一方的封疆大吏,其升遷速度之快也實為罕見。
不僅如此,雍正還將他與時任河南山東總督田文鏡,以及雲貴總督鄂爾泰,並稱為“三大封疆大吏”,並且對李衞給予了極高的評價,李衞也成為了當時最為炙手可熱的官員之一。
李衞為雍正所器重,是因為他確實有過人之處。
雍正之所以會將李衞、田文鏡、鄂爾泰並稱為“三大封疆大吏”,同時將其樹立為全國地方官員們的“典範”,除了這三人均為官清廉、政績卓著外,更重要的是,他們三個人代表着的是三個不同的官員階層,或者説,他們三人就是當時三種不同入仕方式的代表。
先來説説田文鏡。田文鏡是漢軍旗人,監生出身,靠着的是祖上的功勳入仕為官,並且他在康熙朝時期表現平庸,直到雍正登基之後才大放異彩,屬於典型的大器晚成,而他也就成為了監生身份出身的官員代表。
再來説説鄂爾泰。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鄂爾泰考中舉人並就此進入仕途,走的是科舉路線,只不過他始終未能考中舉人,但這絲毫不影響雍正對他的寵愛和器重,鄂爾泰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通過科舉進入仕途的官員,特別是對於那些舉人官員們,鄂爾泰更具有代表性。
至於李衞,則是所有通過“捐官”方式進入仕途的官員們的代表。而雍正也正是通過重用李衞,在拉攏、安撫這類型官員的同時,也希望其能夠像李衞一樣,勤勉節儉,一心為公,多為朝廷和地方做出貢獻。
當然,除了上述原因,雍正如此的寵愛、器重李衞,並將其視為心腹,也是和李衞自身的因素不可分的。
首先,李衞確實是能力非常的出眾,特別是在緝私捕盜上,更是成績斐然。
這裏就不得不提到雍正朝時期非常著名的“甘鳳池案”了。
甘鳳池在不少小説的中都有出場,而在歷史上,他確實是當時浙江地面上非常有名的“大俠”和“神偷”,民間稱其會“飛檐走壁”,並且他也在暗中積極開展“反清復明”的行動,可以説官府早就想將其捉拿歸案,可始終未能如願。
然而,李衞主政浙江期間,是“小罪小懲”,甚至是“小罪免懲”,進而結交了一大批“市井閒散人員”,這些人也成了為李衞的耳目,心甘情願的為其效力。而李衞也正是在這些人的幫助下,成功找尋到了甘鳳池的藏身之地,一舉將其抓獲。更為重要的是,通過甘鳳池,李衞收集到了一大批“反清復明”人士的名單,並予以一網打盡,這也使得雍正對其是讚不絕口。
於是,雍正除了要李衞總領浙江事務外,還命其兼領江蘇的刑名事務,而這也是曹雪芹的家在蘇州,卻是由浙江巡撫李衞令人查抄的原因所在。
除此之外,李衞在任上積極組織打擊走私、緝查私鹽,也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從而保障了朝廷的利益,也是讓雍正對李衞是刮目相看。
其次,就是李衞深得百姓的喜愛和擁戴。
李衞主政浙江期間,大力打擊貪污腐敗,積極發展民生,並且興修水利、修築海塘,確實做了不少有利於浙江百姓的事情。
而這其中,最讓浙江百姓感恩戴德的事情,就是在李衞的努力,雍正重新恢復了浙江的科舉,保住了浙江學子的上升通道。
由於在此之前,江浙地區經常爆發“文字獄案”以及由讀書人帶頭舉行的“反清復明”事件,而到了雍正登基之後,更是接連爆發了“汪景祺《西征隨筆》案”和“查嗣庭案”。而這便使得雍正對於浙江讀書人恨之入骨,於是雍正在雍正四年(1726年)下旨要求停止浙江的鄉、會試頓時讓浙江的讀書人陷入絕望。
面對這樣的情況,李衞是看在眼裏、急在心裏,一方面不斷積極奔走,安撫浙江讀書人的情緒,另一方面又積極“討好”雍正,希望雍正能夠收回成命,恢復浙江地區的科舉。經過李衞等人的不懈努力,雍正在雍正六年(1728年)的時候,終於同意恢復了浙江的科舉考試。
也正是因為如此,李衞在浙江百姓,特別是浙江讀書人心中,有着極高的地位,以至於李衞在修葺西湖後為自己樹立的畫像,在他去時候幾十年裏依然被百姓供奉,並且還被奉為了“湖山神位”,直到乾隆五次南巡的時候才被銷燬。
再次,就是李衞很好地推行了雍正的“新政”。
李衞在任期間,對於雍正的各項指令和安排,可以説是認真貫徹執行,無論是“攤丁入畝”,還是“火耗歸公”,李衞在克服了極大困難的情況下,都予以了積極落實,並且成效顯著。《清史稿》中記載:
“世宗以綜核名實督天下,肅吏治,嚴盜課,實倉庫,清逋賦,行勘丈,墾荒土,提耗羨,此其大端也。衞受上眷最厚,以敏集事。然當時謂衞所部無盜賊,斯亦甚難能矣。”
可見,李衞對於“新政”的積極態度以及卓越的成效,不僅給予了雍正以莫大的支持,更是讓雍正倍感欣慰,所以李衞的得寵也就成了理所當然的事情。
李衞的人生結局。
雍正十三年(1735年),雍正皇帝去世,乾隆皇帝登基。
此時李衞最為擔心的人並非乾隆皇帝,而是雍正在臨終前任命的輔政大臣鄂爾泰。
其實早在雍正朝時期,李衞、田文鏡、鄂爾泰三人之間的關係就非常的不好,甚至是經常性的互相彈劾。
雍正十一年(1733年),當時已經擔任直隸總督的李衞,彈劾鄂爾泰的弟弟、步軍統領鄂爾奇“壞法營私,紊制擾民”。雖然雍正最終看在鄂爾泰的面子上赦免了鄂爾奇,但李衞與鄂爾泰之間的矛盾卻也就此變得無法調和,兩人的關係也勢同水火。
正是因為如此,自鄂爾泰擔任輔政大臣開始,李衞就非常擔心鄂爾泰的對他的報復。事實上,李衞的擔憂也並非沒有依據,從此後鄂爾泰組織“清算”田文鏡,以及他與張廷玉之間的“張鄂黨爭”來看,鄂爾泰確實沒有容人之人的氣度。
就這樣,李衞在擔憂以及多年的舊疾影響下,身體狀況也是每況愈下,並在乾隆三年(1738)年的時候去世,終年51歲。
李衞去世後,乾隆皇帝要求按照總督級別的禮儀操辦後事,還賜予了祭葬,並且贈諡號為“敏達”,也算是給予了李衞,這位雍正皇帝最為寵愛的封疆大吏以極高的身後殊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