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準教師在業餘時間補課或其他兼職,是否過分?

不僅教師要體面的活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或者説國民,都有理由體面的活着。教師補課及兼職應受職業操守約束,不必要用法律約束,到法律,已是最低的底線了。無論何種職業,或者是階層,其收入水平,都不應相差太多,這不利於社會公平。政府有責任平衡各種職業的收入水平,特別是公職人員的收入水平。選擇了教師,就必須為學生作表率和榜樣,言傳身教才能教育出好學生。有償補課必定影響正常教學,因為肯定分散老師精力。

不準教師在業餘時間補課或其他兼職,是否過分?

那麼那個兼職外賣的老師被逼辭職,他又是違肯了哪一條呢?其實不過是有些人看着老師有兩個寒暑假而忌妒,作為有些領導為了息事寧人罷了,反正老師是無錢無權的弱勢羣體,處分你怎樣?開除你又能怎樣?

主要是上班期間,能否教好學生,提高教學質量,達到教學目的,如果只是混滿45分鐘就完成任務,達不到教學質量,這不是國家高薪聘用的目標。如果教師有農民工的待遇就算不錯了。現在的農民工,好多一天工資好幾百,雖然不是每個月都幹滿三十天,但收入絕大多數不少於當地的教師。而且還用叫價提價的權力,而教師卻沒有。

不準教師在業餘時間補課或其他兼職,是否過分?

利益輸送很嚴重,影響很惡劣。所以禁止在職老師課外兼職是明舉,但不夠完善,並沒有杜絕!在課外機構紮根的在職老師依然屢見不鮮,還有家教家養行為非常之多。禁止教師補課,本來這些時間用來學習已經足夠學習了,再去學習會對學生產生厭倦學習,玩的時間一點也沒有,本來學習是有時間的,無限的去學習,反而學不進去,會增加壓力,

什麼事情都不能一句話説死,如果所有的老師都是一心一意的輔導學生,賺點外塊無可厚非。可是事實上有好多的老師上課不講重點,偏偏要在業餘的輔導課上講,按小時收費,一個小時二百元,這樣的情況很多。你們説應該怎麼辦?

不準教師在業餘時間補課或其他兼職,是否過分?

在職老師該不該補,在於學生是否有沒有需要,在職的專業老師不補,都推給社會的不是專業,甚至一羣大忽悠補課,既坑了家長的錢,也坑了學生。教育角度的偏頗,導致家教像販毒一樣暴利,這是家教屢禁不止的根本,所以必須從正確培養孩子健康發展角度出發,從行政角度改革教育,不是現在這種過度教育。從而有效的緩解家教矛盾。就像以前一樣,週六週日學校開設輔導,學生家教消費會降低到目前十分之一不止。

不準教師在業餘時間補課或其他兼職,是否過分?

有償無償都不能補課,現在學生最需要補的是社會公德教育,對同學間的互幫互助互愛教育,外出旅遊時的遵紀守法教育,容忍大度教育,這些教育最好的老師是家長,孩子是家長的縮影,家長的言傳身教影響孩子一生,孩子能否成才,能否進入社會上層取決於他對社會付出多少,貢獻多少,吃虧多少,吃虧就是福,現在的付出就是將來的收穫,孩子的品德高尚,將來就是社會的領導者,現在的補知識百害而無一利,聰明知道學習的孩子不用補,不知學習的混蛋孩子補課也無用,還多花錢,這些家長都望子成龍,溺愛孩子,這些家長不找自身及孩子原因,孩子學不會歸咎於老師,發牢騷或詆譭老師所以説,杜絕補課,國家教育體制要改革,對學生要以愛國教育,社會公德教育,尊老愛幼教育傳統文化教育,為主。

不準教師在業餘時間補課或其他兼職,是否過分?

法律其實早有規定,從事某種職業公務的人不能開展與公務有關的第二職業。如老師的課外補課;醫生的班外開診所,開藥店;法官、檢察官當業餘律師;國有企業主要負責人開與所在企業相關的個人企業等,這些行業容易拿公共資源私用,以權謀私,大搞腐敗,危害社會。

教育關係民生,是國之根本,國家嚴格控制有什麼不對?老師收入跟其他行業比真的很低嗎?真到了需要補課來維持生活嗎?別跟我説個例,任何行業都有困難的人。沒人強迫你選擇教師這個職業,真的覺得收入低就辭職,有大把的人想當老師。

不準教師在業餘時間補課或其他兼職,是否過分?

一個老師教學質量好,應該是社會公共財富,而不是這個老師所在的學校和所教的班級厛有,即然是公共財富,其他學生就有權利要求這位老師給予授受,所以結論是教師完成所在學校教學任務,完全可以額外為社會做點貢獻,校外補課合情,合理,合法,事實是學生和家長用腳去投票的。老師補課沒有錯,錯在有的老師精力全用在不可上,上課時講的不細緻,並且不解答學生的問題,有問題不明白的就去上他的補課班,曾經的老師是針對學習不好的補課解答,現在的老師似乎忘了自己的職責所在,太重視業餘補課,如果説掙錢沒錯,至少應該先把自己的首要任務完成好才行吧!

大家都不能從一個角度來看問題。老師開班補課,本來不是什麼問題,現在很多老師,上課不講重點,逼孩子去補課,有的甚至明説,這就是問題了。應該加強師德教育並提供高教師工資水平,還要減少教師政治壓力,讓真正懂教育的人去管教育,而不是讓官僚去做。誰都不要説一刀切的話,這樣只會加重社會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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