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人、進士、會試、殿試是什麼?科考等級?非常詳細、不看後悔
童生試,也叫“童試”;明代由提學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學政主持的地方科舉考試,包括縣試、府試和院試三個階段,院試合格後取得生員(秀才)資格,方能進入府、州、縣學學習,所以又叫入學考試。應試者不分年齡大小都稱童生。《左忠毅公逸事》“及試,吏呼名至史公”,這裏就是指童生試,在這次考試中左光斗錄取史可法為生員(秀才),當時史可法二十歲。《促織》“邑有成名者,操童子業”,“操童子業”是説正在準備參加童生試。
鄉試是明、清時在各省省城和京城舉行的科舉考試。照例每三年舉行一次,逢子午卯酉年為正科,遇皇家有喜慶之事加科稱為恩科,由皇帝欽命正副主考官主持,凡獲秀才身份的府、州、縣學生員、監生、貢生均可參加。考試通常安排在八月舉行,因此叫“秋試”。按四書五經、策問和詩賦分三場進行考試,每場考三天。舉人一詞,在元代以前,是指各地舉薦進京參加會試的秀才;到明代,成了鄉試合格秀才的專稱。鄉試第一名稱解元,讀書人成了舉人才有資格進入更高層次的會試。
明清兩代每三年在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因在春季舉行,故又稱春闈。考試由禮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總裁,各省的舉人及國子監監生皆可應考,錄取三百名為貢士,第一名叫會元。
殿試是科舉制最高級別的考試,皇帝在殿廷上,對會試錄取的貢士親自策問,以定甲第。實際上皇帝有時委派大臣主管殿試,並不親自策問。錄取分為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的稱號,第一名稱狀元(鼎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二甲若干名,賜“進士出身”的稱號;三甲若干名,賜“同進士出身”的稱號。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一、二、三甲統稱進士。
中國古代科舉制度中,通過最後一級考試者,稱為進士。是古代科舉殿試及第者之稱。意為可以進授爵位之人。此稱始見於《禮記·王制》。隋煬帝大業年間始置進士科目。唐亦設此科,凡應試者謂之舉進士,中試者皆稱進士。元、明、清時,貢士經殿試後,及第者皆賜出身,稱進士。且分為三甲:一甲3人,賜進士及第;二、三甲,分賜進士出身、同進士出身。
指科舉考試應試中選,應試未中的叫落第、下第。《祭妹文》:“逾三年,予披宮錦還家。”古時考中進士要披宮袍,這裏“披宮錦”即指中進士。《祭妹文》:“大概説長安登科,函使報信遲早云爾。”“登科”是及第的別稱,也就是考中進士。
科舉考試以名列第一者為元,凡在鄉、會、殿三試中連續獲得第一名,被稱為“連中三元”。據統計,歷史上連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歐陽修《賣油翁》中提到的“陳康肅公堯諮”,陳堯諮與其兄陳堯叟都曾考中狀元,而陳堯叟則是連中三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