説起唐太宗李世民,那絕對可以算得上中國歷史上一位有雄才大略的帝王。他平定四方威名四海,被百姓尊稱“天可汗”。之後李世民又開創了“貞觀之治”,從此讓唐朝更加繁榮昌盛,讓百姓得以安居樂業。
在貞觀年間,國家婦幼百姓強大,海清河晏,晚上百姓睡覺都不用關門,當時的社會可以真的算的上是一個太平盛世。長安街上車水馬龍。百姓有説有笑,這所有的國泰民安都離不開唐太宗的功勞
因情緒憤怒導致誤殺
但是人非聖賢,唐太宗也是一個人,也有犯錯誤的時候。根據《貞觀政要》所記載,唐貞觀五年,也就是公元631年,相州人李好德就犯了法,唐太宗決定要懲罰他。這個時候一名大臣張藴古站出來替李好德求情,説李好德就是個傻子,按照當時的法律規定。傻子是可以不用受懲罰的。
當時在唐朝的法律當中,都是比較人性化的,相對來説並沒有特別苛刻。對精神不正常的人是可以適當寬鬆的。不會因為犯了法就治他的罪。因為傻子是沒有意識的 ,他們也不知道什麼是犯罪。
而這個唐太宗也是一個十分大度的帝王,自然也不會和一個傻子一般見識。於是就把李好德的罪給赦免了。張藴古就把唐玄宗赦免他的事告訴了李好德,並且還陪李好德下了一盤棋。但是有一句話這麼説:“人要倒黴,喝涼水都會塞牙”。諫臣權萬紀正好看到李好德和張藴古在一起,並且還給李好德泄密。於是他就把這個事上報給了唐太宗。説張藴古徇私舞弊,包庇李好德的錯。
唐太宗一聽直接氣不打一處來,當時的怒火直接掩蓋了他的理性,唐太宗也沒有去調查這件事是否真假,直接派人去把張藴古給殺了。
創建新的法律條令
等張藴古被殺之後,沒過幾天,李世民就為自己的衝動感到後悔,並且還把這件事情專門調查了一遍,發現張藴古的死是誤殺。
李世民深感思痛,認真的反省了一下自己。隨後他又制定了一條法律,那就是:“凡有死刑,雖令即決,皆需五覆奏”。這條法律的意思就是説,只要以後有死刑的,雖然知道要殺死他,但還是要五次復奏,從而減少被誤殺的可能性。
正因為唐玄宗的這項死刑的複核制度,造福了百姓熟悉千年,從而大大減少了一些冤案的發生,更是對後世的法律產生了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