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閲盡鉛華,只為呈現不一樣的歷史。
眾所周知,中國人一向崇尚和睦,朋友之間即使因為一時怨氣而分開,也不會長久怨恨對方,倘若是生意上的夥伴,還有“散買賣不散交情”的説法。然而,這種和睦之道並不能為每個人所接受,特別是上升到國家層面,各個國家為了利益沒有爭得頭破血流就已是萬幸,而且交情越好,矛盾爆發後衝突往往更加激烈,比如從同一個國家分裂出來的兄弟國家,爭鬥得反而最厲害。
最為典型的例子莫過於蘇聯解體以後,獨立的15個國家經常爭鬥,因此導致的消耗相互征戰又致使其經濟發展都陷入惡劣境地。在這種困境中,還想繼續發展經濟的,那就只有一種選擇——停止爭鬥。對此,捷克和斯洛伐克很早就明白了這個道理,所以分家以後一直保持和睦,也從不主動招惹其他任何國家,正是因為這種追求和平的外交策略,使得捷克和斯洛伐克雙雙進入高速發展快車道,一躍成為發達國家。
事實上,分家以後還“和睦相處”的除了捷克和斯洛伐克,還有荷蘭、盧森堡、比利時三國。這三個小國在歷史上也曾同屬一個國家,這段歷史還要從拿破崙時代説起。當時,歐洲各國聯合出兵攻打法國,將拿破崙成功擊敗,戰爭結束以後各國齊聚維也納,開會並簽署《維也納協定》。為防止法國二次崛起,由英德兩國主導,將法國比利時和盧森堡地區都劃歸另一個戰勝國——尼德蘭王國(即荷蘭),組建尼德蘭聯合王國。就這樣,在兩個大國的扶持下,尼德蘭王國迎來歷史上最為輝煌的時刻之一。
不過在收下比利時和盧森堡兩大行省後,尼德蘭王國並沒有一視同仁地對待他們,在各方面都明顯向荷蘭人傾斜,通過欺壓比利時和盧森堡的方式來攫取利益。這就引發了比利時人的不滿,因為比利時當時的面積和人口並不比荷蘭小多少,沒有任何理由被區別對待。比利時人希望尼德蘭王國能平等對待他們,於是派人進行交涉,不幸談判失敗。失敗後的比利時人在公元1830年掀起革命,尼德蘭國王派兵鎮壓,結果引起法國干涉,公然出兵比利時。在法軍威壓之下,尼德蘭王國軍隊不得不撤出比利時。
公元1839年,比利時以割讓林堡地區為代價獲得獨立,建立君主立憲制國家。比利時離開後,尼德蘭王國恢復成荷蘭王國。此時的荷蘭害怕盧森堡也離開自己,於是轉而安撫盧森堡人,甚至給予盧森堡更大的自治權力。然而該離開的終究要離開,公元1890年,盧森堡也脱離荷蘭,成立由拿騷-威爾堡家族統領的大公國。
參考文獻:
《列國志:荷蘭》《全球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