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鼠倉馬樂案再審真相曝光!老鼠倉馬樂案再審有什麼意思?老鼠倉馬樂案再審原因何在?據中央電視台新聞中心官方微博消息,今天上午,最高法公開開庭審理馬樂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馬樂在擔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經理期間,利用其掌控的未公開信息,操作三個股票賬户,非法獲利18833374.74元。案件將擇期宣判。
老鼠倉馬樂案再審真相曝光
據悉,老鼠倉一般指莊家在用公有資金拉昇股價之前,先用自己個人(機構負責人、操盤手及其親屬、關係户等)的資金在低位建倉,待用公有資金拉昇到高位後個人倉位率先賣出獲利。
據此前報道,2011年3月9日至2013年5月30日期間,馬樂擔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博時精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經理,全權負責投資基金投資股票市場。他操控三個股票賬户,先於、同期或稍晚於博時精選基金賬户買入相同股票76只,累計成交金額10.5億餘元,非法獲利1883萬元。由於交易金額巨大,馬樂被稱為目前國內公開審判的最大“碩鼠”。
2014年1月2日,深圳市檢察院就馬樂利用未公開信息案向深圳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同年3月24日,深圳市中級法院一審以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判處馬樂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1884萬元,同時對其違法所得1883萬餘元予以追繳。4月4日,深圳市檢察院認為一審判決法律適用錯誤,量刑明顯不當,提出抗訴。廣東省檢察院支持抗訴。10月20日,廣東省高級法院終審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廣東省檢察院認為終審裁定確有錯誤,於11月27日提請最高檢抗訴。12月8日,最高檢檢委會研究該案,認為本案終審裁定法律適用錯誤,導致量刑明顯不當,決定按審判監督程序向最高法院提出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