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上海市松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檢查中發現,某食品公司通過使用清洗劑擦洗掉原生產日期,再重新噴上日期的手段,篡改已臨保或過保的庫存積壓食品的生產日期。上海市松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以“生產經營標註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為由,對該公司作出“吊銷食品生產許可證、罰款301萬餘元、沒收上述食品及違法生產工具和設備”的行政處罰決定。該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複議,經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政府複議,維持了上述處罰決定。 涉事食品公司認為,案發後已主動配合行政機關調查取證,且未造成危害後果,故不符合從重處罰的情形。為此,該公司將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政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訴至上海市閔行區法院。 3月15日13:30,關注北京日報客户端京直播,看法院開庭斷案!
現在開庭丨企業篡改食品生產日期被吊證,不服處罰提起行政訴訟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321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