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盧鋒,男,漢族,1963年1月生,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四川省德陽市政府辦公室正處級秘書,德陽市接待辦主任助理,德陽市委黨史研究室副主任,德陽市政府駐北京聯絡處副主任,德陽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德陽市經濟信息化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德陽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
2020年8月27日,德陽市紀委監委對盧鋒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2021年2月,經德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給予盧鋒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021年7月,德陽市中江縣人民檢察院以盧鋒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向中江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從2019年3月起,四川省德陽市紀委監委陸續收到多起關於市人防辦主任盧鋒的舉報線索。隨後,辦案人員對相關線索進行初核,並兩次對盧鋒開展談話,要求他如實交代相關問題。
“這兩次談話,他都很不配合,避重就輕,只交代一些不痛不癢、無關輕重的問題,或者就説‘不太清楚’‘記不清了’,妄圖欺瞞組織。” 辦案人員説。
面對盧鋒的強硬態度,專案組一方面耐心細緻地對其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另一方面逐一排查各方證據。在強大的政策感召和鐵一般的證據面前,盧鋒最終轉變態度,全盤交代了自己的違紀違法行為。
經查,盧鋒在擔任德陽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摺合人民幣1410餘萬元,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4000餘萬元。
“沒想到自己竟做了這麼多錯事,我愧對組織,痛恨自己,我真的錯了。”盧鋒懺悔道。然而,當盧鋒醒悟過來時,他卻即將把自己送進鐵窗。據辦案人員介紹,盧鋒是四川省開展重點行業領域突出問題系統治理中首個被查的市州一級人防部門在任“一把手”,其教訓慘痛,值得深思。
錯誤地認為自己沒有得到組織的“重用”,失去工作動力,開始思考自己的“錢途”
翻開盧鋒的簡歷,不難發現他最初也是一個兢兢業業的好乾部。他出生於重慶,工作經歷基本都在德陽。1984年,盧鋒進入德陽市政府機關工作。沒有任何家庭背景、人地兩生的盧鋒努力學習、認真工作,經過幾年的成長,很快就成為組織的培養對象,1991年,他通過組織考核,正式加入中國共產黨。此後,他更加勤勉奮進,在組織的培養下一步步成長為正縣級領導幹部。
“在前幾年,盧鋒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工作熱情,時刻以一名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特別是在2002年9月,其妻子張某遭遇車禍,因公殉職。而此時,他女兒剛上初二。面對喪妻的悲痛和家庭壓力,盧鋒還是努力工作,盡職盡責。”辦案人員説。
2003年,在張某去世後不久,盧鋒毅然接受組織安排隻身前往外地工作,由於在德陽沒有親戚,只得將女兒託付給朋友照顧。
“女兒很是乖巧懂事,在料理妻子後事時,見我卧牀不起,她痛哭着勸我説:‘爸,你不要太難過,我們只是運氣不好。’其實我知道,妻子突然離世,這世界上受影響最大的就是我女兒,我對她充滿了愧疚。雖然那時很難,我也沒有停下工作的腳步,今天回頭看那時的自己,還有幾分驕傲。”盧鋒説。
然而,從2012年到德陽市人防辦任職開始,他卻背離了初心,逐漸偏離正軌。
盧鋒在懺悔錄中提到,“2012年前,我一直有明確的奮鬥目標和方向,2012年換屆後,我雖然解決了正縣級別,但我從經信委被調到人防辦,感覺自己從一線掉到了三線,徹底離開了主幹線,加上年齡也近50歲了,突然覺得失去了前進方向,政治前途到頭了,這些想法也為我違反黨紀國法埋下了禍根。”
由於錯誤地認為自己沒有得到組織的“重用”,失去動力的盧鋒對於工作敷衍塞責、得過且過,加之其經常面對各類商人老闆,看着這些有求於己的老闆輕鬆享受着大富大貴,盧鋒心態徹底失衡,這之後,他在單位設立“小金庫”,通過虛增虛列廣告費、會務費等方式套取單位資金用於慰問領導、職工以及接待事宜,大肆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的禮品禮金,開始謀劃自己的“錢途”。
“我平時喜歡養觀賞魚,不少老闆投其所好也會送我一些,我對魚的品種如數家珍,但我對黨紀國法的知識卻十分貧乏,根本沒有靜下心來認真學習過,不瞭解禁止性規定,漸漸對紀法失去敬畏,導致行為失範。”盧鋒説。
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幹部,盧鋒本應嚴格履職盡責,為黨為人民謀利,但他卻背離入黨誓言,忘卻初心,對黨紀國法不知敬畏,對違紀違法行為不知收斂,利用手中的權力謀取不義之財,最終滑入違法犯罪的深淵。
放縱貪慾主動“出擊”,大開收受賄賂之門
2012年,四川省新的人防易地建設收費標準出台,其中規定三類和省人防重點城市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由原來的每平方米10.5元調整到每平方米40元。對於法定必須承擔防空地下室建設義務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來説,不管自己建還是繳納費用由政府部門代建,人防建設費都成了一筆不小的開支,於是,不少企業主在如何逃避人防費用上動起了歪腦筋,而時任德陽市人防辦主任的盧鋒則成為這些老闆的重點“攻略對象”。
“盧主任,有件事想請您幫幫忙。”2012年2月,剛上任不久的盧鋒就迎來了第一位“訪客”——德陽某房地產企業負責人陳某。陳某請求盧鋒幫助其免除易地建設費用,並承諾事成之後會有不少感謝費。第一次處理請託事項的盧鋒並沒有當場明確表態,只説成與不成還要“研究研究”。這個“研究”實則是盧鋒內心黨性原則與貪慾的激烈鬥爭,最後,盧鋒沒能抵住誘惑、守住底線,向糖衣炮彈舉起了白旗。
不久後,陳某帶着10萬元再次找到盧鋒,並表示之後還會有其他“感謝”。這一次,盧鋒毫不猶豫地收下了這10萬元。“你之前答應的事,怎麼沒有下文了?”事成之後,見陳某遲遲未提及後續的“感謝”,盧鋒便主動聯繫陳某索要,陳某隻得邀請盧鋒到香港遊玩,並送給其一塊價值近19萬元的手錶。
此後,“盧主任肯幫忙”的消息在德陽各房地產企業中不脛而走,前來找盧鋒幫忙的房地產老闆越來越多,而盧鋒來者不拒,想盡辦法為他們減免費用,自己則從中撈取好處。
“調整後的易地建設費標準中有一條規定,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可免收易地建設費,盧鋒就是利用這條規定大肆違規審批,幫助一些房地產企業逃避應繳納的易地建設費。”據辦案人員介紹,一些房地產項目是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設為一體,保障性住房可以免收易地建設費,而商品房建設部分則不在此免收範圍內,但盧鋒卻都統一作為保障性住房批准免收。
面對“聞風而來”的企業主,盧鋒的胃口也越來越大,從幾萬元到上百萬元,他都一一“笑納”,甚至主動向對方索要好處費。
為了搶佔德陽人防設備工程市場,四川某特種門業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劉某找到盧鋒,想通過他拓展公司人防設備工程市場,並與他約定按簽訂合同價10%的比例返給好處費。2015年初至2019年底,盧鋒向德陽不少大型項目推薦該公司人防設備工程,先後5次收受劉某所送現金共計44萬元。
2014年1月,德陽某房地產企業負責人李某找到盧鋒幫忙,盧鋒開口就索要對方應正常繳納費用的一半作為“酬勞”,最終,李某通過第三方向盧鋒轉賬120萬元。
慾壑難填,貪慾的閘門一旦打開,就再難關上。經查,2012年至2020年,盧鋒利用其擔任德陽市人防辦主任的職務便利或影響力,為陳某、吉某、李某某等28人在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審批、減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人防設備和設計公司介紹業務等方面提供幫助,單獨或夥同其妻沈某(另案處理)收受他人財物共計價值1410餘萬元。
廉者,民之表也;貪者,民之賊也。作為一名共產黨員,要時刻謹記自己是人民的公僕,保持自己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初心;作為一名公務員,而且是一名領導幹部,更要做到為政戒貪,成為人民羣眾的表率。盧鋒放鬆黨性修養,背棄初心使命,當遇到“圍獵”時,沒能抵擋住誘惑,反而放縱貪慾,最終成了金錢的俘虜、國家的蛀蟲。
家風敗壞,把妻子當成收錢“中間人”,利用自身權力和妻子在律師行業的社會影響力共同斂財、肆無忌憚
對黨員領導幹部而言,“家風”關乎“政風”,“家考”就是“大考”。為官當修官德,官德養於平日,平日重在家風。反觀盧鋒,其重組後的家庭家風卻成了一股“歪風”,他為家而貪、因家而腐,最終夫妻雙雙墮落。
盧鋒與現任妻子沈某是重組家庭,沈某是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盧鋒自身不正,帶頭腐敗,而其妻子沈某也沒有當好賢內助,制止盧鋒收受錢財的行為,反而參與其中,把法律專業知識用在鑽法律空子、逃避法律制裁上,夥同盧鋒共同斂財。
德陽市某房地產企業負責人陳某某與沈某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陳某某曾找過盧鋒,希望他能幫助免除該企業易地建設費。但盧鋒認為,該項目是純粹的商業項目,缺乏政策支持,風險太大,因此沒有答應陳某某的請求。陳某某便輾轉找到沈某,沈某十分爽快地應道:“沒問題。”
“陳某某很大方的,他説了事情辦成後就給我們150萬元。”回到家後,沈某便開始做盧鋒的“工作”,在她的勸説下,盧鋒答應了陳某某的請求。之後,盧鋒將該建設項目按調整前的標準進行收費,僅此一項就給國家造成了359萬元的鉅額損失。
隨着反腐力度的持續加大,沈某在工作中聽到了不少黨員領導幹部因腐敗而鋃鐺入獄的案例,她擔心事情終有一天會敗露,便和盧鋒商量,要將受賄的錢“合法化”。
“他們先是把之前收的150萬元退給了陳某某,並由陳某某與沈某簽訂了一個法律服務合同,以律師服務費的形式,將這筆‘感謝費’重新支付給沈某。”據辦案人員介紹,沈某還將其他受賄得來的錢也以同樣的方式進行“漂洗”,並自認為“合理合法”、天衣無縫。然而,隨着盧鋒嚴重違紀違法事實被行賄人舉報,沈某的種種伎倆終暴露在陽光下。
2020年8月27日,德陽市紀委監委對盧鋒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2020年9月18日,德陽市監委決定將盧鋒案與沈某案併案調查。
“盧鋒作為黨員領導幹部,卻置人防職責於不顧,利用手中權力大搞權錢交易,家風敗壞,把妻子當成收錢‘中間人’,並利用自身權力和妻子沈某在律師行業的社會影響力共同斂財、肆無忌憚。”辦案人員説。盧鋒奉行拜金主義,崇尚奢靡生活,在市人防辦工作期間,獨斷專行,濫權妄為,在工作中審核把關不嚴,明知故犯,嚴重失職瀆職,致使人防失“防”,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縱覽其腐化墮落歷程,觸目驚心,發人深省。
“我是一個觸犯了黨紀國法,犯了嚴重錯誤的人,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忘記了初心、使命,違背了黨的宗旨。幾十年來黨組織把我從一個普通青年培養成正縣級黨員領導幹部,我卻辜負了她。”留置期間,盧鋒回顧自己的腐敗墮落歷程,流下了悔恨的淚水,但這樣的悔悟來得太晚,他必將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沉重代價。(通訊員 楊宇 江林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