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越來越多的民辦托幼園開放了園內監控錄像,家長可以實時觀察孩子在托幼園的生活狀況。儘管此舉遭到幼教們強烈反對,但托幼園與家長手機連線的“直播”依然鋪開。(9月9日,澎湃新聞)
托幼園開放監控,向家長全程直播幼兒生活管理情況,公開透明化的操作保障了家長知情權。
知情權是消費者一項重要權利。《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8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托幼園收取家長費用,照料幼兒生活,屬於提供服務的商業行為,家長有權知道托幼園管理幼兒生活的真實情況。托幼園開放監控,讓家長知曉孩子的生活,充分保障了家長的知情權,此舉將贏得家長的好評及信任。
開放監控,讓家長知情,幼兒合法權益免受侵害。幼教“虐童”事件雖然偶有發生,但是對幼兒的身心健康造成極大創傷,家長會與托幼園對簿公堂,維護幼兒權益。發生虐童事件,關鍵在於缺少監督。幼教在一個封閉的教室裏,對幼兒施以黑手,難以蒐集證據或者無據可查,致使其膽大妄為,以身試法。對家長開放監控,即使幼教想虐童,也會心存忌憚,害怕被曝光追責。幼教虐童有心無膽,開放監控應記一功。
家長知情,與幼教良性互動,實現了“雙贏”。父母照料幼兒,往往是一對一,精力充沛,時間充裕,生活照料可謂無微不至。而在托幼園,一位幼教要負責十幾名幼兒生活,精力有限,難免顧此失彼。有了監控,家長們能及時對幼教工作拾遺補缺,向幼教提醒幼兒生活管理問題,提出建議,利於幼教及時糾偏,細心照料幼兒,讓家長放心;幼教向家長了解幼兒的性格、情緒、行為等個性特點,有針對性地提供生活服務,也能提升自身教育能力。
托幼園開放監控的勇氣來源於對自身實力的自信。激烈市場競爭中,民辦托幼園面臨着優勝劣汰,只有實力足夠強大,方能在市場中佔有一席之地。開放監控,公開幼兒生活管理的理念和過程,不怕家長“挑刺”,這份坦誠來源於自身實力的自信。相反,不願開放監控的托幼園,可能生活管理不規範,面對工作過錯,藏着掖着,甚至“甩鍋”,其會悉心照料幼兒生活?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開放監控,暢通溝通渠道,托幼園善於溝通的能力可窺一斑,這也是“軟實力”的表現。
知情是監督的先決條件。不知情,監督無從下手。托幼園開放監控後,家長們成為監督者,公允評價托幼園管理工作質量和水平,這是以“知情”為前提。保障被服務者知情權,不僅在托幼園實行,可以推而廣之,在教育、醫療、行政等公共服務領域也可推行。引入外力監督,與被服務者良性互動,服務者的履職能力與水平才能上台階。(許衞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