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興則民族興,科技強則國家強。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科學技術發展對國家現代化建設至關重要。
12月20日,科學技術進步法修訂草案二審稿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在加大基礎研究投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強化科技人才建設等方面,修訂草案二審稿進行了修改。
加大基礎研究投入力度
修訂草案一審稿第七條中規定,超前部署和發展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和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對此,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超前部署的範圍應當集中在重大基礎研究、有重大產業應用前景的前沿技術研究和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修訂草案二審稿採納了這一意見。
基礎研究是科技創新的源頭,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地方建議加大基礎研究投入力度。對此,修訂草案二審稿增加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合理確定基礎研究財政投入;國家引導企業加大基礎研究投入,鼓勵社會力量通過捐贈、設立基金等方式多渠道投入基礎研究;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實際情況和發展需要,可以設立自然科學基金,支持基礎研究的規定。
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針對有的地方和社會公眾提出的加大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改革力度,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建議,修訂草案二審稿予以回應,增加了國家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推進知識產權歸屬和權益分配機制改革,探索賦予科學技術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者長期使用權制度的規定。
修訂草案一審稿第五十八條第二款中規定,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等活動的獎酬金提取,視同科學技術成果轉化,依照法律規定辦理。有的常委會委員和部門建議將上述規定與科技成果轉化有關規定相銜接。對此,修訂草案二審稿進行了修改,規定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等活動的獎酬金提取,按照科技成果轉化有關規定執行。
加強科技人才隊伍建設
科技領軍人才等戰略人才對實現關鍵核心技術重大突破具有重要作用,有的部門和社會公眾建議對加強戰略人才力量建設作出規定。對此,修訂草案二審稿中增加了國家加快戰略人才力量建設,優化科學技術人才隊伍結構,完善戰略科學家、科技領軍人才等創新人才和團隊的管理機制等配套政策的規定。
人才是推動科技創新的關鍵力量,有的常委會委員和地方建議採取有效激勵措施,調動廣大科學技術人員的積極性。修訂草案二審稿採納了這一建議,規定國家鼓勵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高等學校、企業等採取股權、期權、分紅等方式激勵科學技術人員。
除了有效的激勵措施外,有的常委會委員和社會公眾還建議,應完善相關管理制度,減輕科學技術人員事務性負擔,為科學技術人員潛心科研提供服務和保障。修訂草案二審稿對此給予了回應,增加了科學技術行政等有關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完善科學技術人員管理制度,增強服務意識和保障能力,減輕科學技術人員項目申報、經費報銷等方面的負擔,保障科學技術人員科研時間的規定。
針對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的應充分重視女性科學技術人員在科學技術進步中的作用,給予女性科學技術人員更多關切和支持的建議,修訂草案二審稿也增加了相關規定,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和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完善女性科學技術人員培養、評價和激勵機制,關心孕哺期女性科學技術人員,鼓勵女性科學技術人員在科學技術進步中發揮更大作用。(趙晨熙)
來源: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