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進步法修訂草案再次提請審議 進一步激發科技創新活力

新華社北京12月20日電(記者張泉、宋晨)科學技術進步法修訂草案二審稿20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草案二審稿在提升對科技人員激勵水平、減輕科技人員事務性負擔等方面增加了一系列規定,進一步激發科技人員創新創造活力。

本次科技進步法修改,進一步突出科技創新的戰略地位,運用法治力量不斷提高科技創新質量和效率。修訂草案一審稿於2021年8月初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有的常委會委員和地方提出,人才是推動科技創新的關鍵力量,建議採取有效激勵措施,調動廣大科學技術人員的積極性。對此,草案二審稿增加規定:國家鼓勵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高等學校、企業等採取股權、期權、分紅等方式激勵科學技術人員。

有的部門和社會公眾提出,科技領軍人才等戰略人才對實現關鍵核心技術重大突破具有重要作用,建議對加強戰略人才力量建設作出規定。對此,草案二審稿增加規定:國家加快戰略人才力量建設,優化科學技術人才隊伍結構,完善戰略科學家、科技領軍人才等創新人才和團隊的培養、發現、使用、評價機制,實施人才梯隊、科研條件、管理機制等配套政策。

有的常委會委員和社會公眾建議,完善相關管理制度,減輕科學技術人員事務性負擔,為科學技術人員潛心科研提供服務和保障。對此,草案二審稿增加規定:科學技術行政等有關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完善科學技術人員管理制度,增強服務意識和保障能力,簡化管理流程,避免重複性檢查,減輕科學技術人員項目申報、材料報送、經費報銷等方面的負擔,保障科學技術人員科研時間。

草案二審稿還在加大基礎研究投入力度、拓寬科技型企業融資渠道、建立健全科技統計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等方面增加了一系列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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