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題“信訪不信法”

□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鄧君 文/圖

從情緒激動到送來錦旗致謝,從感覺“孤立無援”到有人幫助,從意欲組織“羣訪”到對政府部門頻頻點贊,從叫嚷着“沒法兒活了”到千恩萬謝……兩年多的時間,在廣東省肇慶市信訪局訪前律師工作站的幫助下,當地許多曾經備受各種問題困擾的羣眾,內心重新充盈起了幸福感。

肇慶市信訪局局長於曉軍向《法治日報》記者介紹,該局堅持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訪工作,構建多元社會力量化解信訪矛盾大格局,2019年以來,通過購買法律服務的方式,創建訪前律師工作站,每天派駐資深黨員律師值班參與接待來訪羣眾,補齊信訪工作人員法律專業短板,解題部分羣眾“信訪不信法”困局。

補齊信訪工作人員專業短板

2020年底,信訪人黃女士情緒激動地來到市信訪局接訪窗口反映問題。黃女士以月租5萬元租賃了一個場地準備開辦學生託管機構,可是跑了3個多月,跑遍了消防、教育、住建等多個部門,卻始終辦不下來託管機構經營許可證。“幾個單位‘踢皮球’,不給我解決問題。房租壓得我喘不過氣、睡不着覺!”黃女士説。

值班律師和接訪工作人員耐心聽取黃女士訴求,又現場與相關部門交流,發現了問題癥結所在:黃女士租賃的場地,有一個樓梯出口是與居民樓共用。消防部門以該場地沒有“兩個單獨疏散樓梯”為由,給予驗收不合格的通知。消防驗收不合格,教育部門也就不能頒發託管機構許可證。

律師現場查閲相關資料後,給出了專業意見:“根據肇慶市地方規範性文件要求,開辦託管機構需要兩個疏散樓梯。因此,只要保證有兩個樓梯疏散人員、保證場地內人員安全即可,不需強調‘單獨’樓梯。”後經協調,今年春季開學前,黃女士順利拿到了託管機構經營許可證。

解題“信訪不信法”

圖為訪前律師工作站值班律師為信訪羣眾解答法律意見。

參與接訪的律師,正是訪前律師工作站引入的專業力量。“信訪局工作人員對信訪的程序、制度、要求都很清楚,但對於羣眾提出的‘官司贏了對方不執行怎麼辦’等問題,卻囿於非法律專業背景,沒有辦法釐清具體案件的法律關係、法律性質,也不能給出恰當的法律指導意見、處理方案等,容易讓信訪羣眾因不瞭解情況而出現‘跑多地’。而一些羣眾的信訪事項訴訟與信訪交織,存在‘信訪不信法’甚至以訪壓法等妨礙信訪秩序的現象。”肇慶市信訪局四級調研員、受理科科長歐志強説,“羣眾來信訪,是對政府的信任。絕不能簡單一句‘你去法院問’來敷衍打發。訪前律師工作站的創建,就是為了補齊信訪工作短板,依法為羣眾的煩心事找到出路,兜底解決好問題。”

依法化解矛盾守民利聚民心

肇慶市信訪局接訪大廳就設在市政府旁,大廳窗口處訪前律師工作站的標識醒目可見。肇慶市信訪局副局長梁樹彬告訴記者,兩年多以來,該市9個縣(市、區)信訪局的接訪大廳訪前律師工作站,每天都有資深律師值班參與接待來訪羣眾,及時提供法律服務。

前來信訪的吳小姐聲稱,2015年,因工作了十幾年的收費站撤銷,她根據公司的人員分流計劃,採取“解除合同並給予相應經濟補償”的方案,但雙方就補償標準與數額不能達成一致。雙方爭執未果的情況下,單位要求吳小姐繼續上班,但是吳小姐認為已經選擇瞭解除合同就沒有應允。誰知,補償沒有拿到,單位卻以曠工為由將她開除。

解題“信訪不信法”

圖為訪前律師工作站值班律師與信訪局接訪工作人員研究信訪案情。

吳小姐不服,向人社部門申請勞動人事仲裁,並提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按照提出的標準給予補償金,並補發曠工工資。仲裁請求被駁回,吳小姐覺得司法途徑“這條路走不通”,便沒有在指定的期限內提起訴訟,反而每週都跑到單位領導的辦公室要求支付補償金。

2020年,吳小姐輾轉找到信訪局。訪前律師收集了案件的證據材料,又對案件進行了法律關係分析,研究了勞動合同法、人事管理方面的法規等。

信訪局組織人社局、公路局、訪前律師等組成工作組共同調查研究解決該案。會前,訪前律師郭生平找到吳小姐,指出她處理方式的不妥,並引導她遇事找法。“作為第三方身份的律師,提出的意見建議容易被羣眾接受和信服。”郭生平説。

研究會上,郭生平提出,吳小姐已經作出離職選擇,與原單位已經不存在勞動關係,因此後期要求其上班並不合適,曠工不成立。而仲裁裁決中是因認定其曠工作出的開除決定,也是不恰當的。據此不給予經濟補償是不對的。工作組採納了律師的法律意見,並要求責任單位與信訪人協商解決。後來,在信訪局等各方的協調下,十餘天后,吳小姐拿到了與預期相符的經濟補償金。

團隊合作劍指疑難複雜案件

4月13日,肇慶市信訪局召開的重大疑難積案專題研究會上,訪前律師工作站的律師組成了顧問團參與具體案件研究。

記者瞭解到,信訪案件中,形成時間比較久的歷史遺留問題,涉及多個部門、法律關係較多的複雜棘手案件居多。同時,一些羣眾信訪事項中訴訟與信訪交織,即使專業法律人士,如果沒有豐富的辦案經驗,有時也不能很快釐清法律關係和法律性質。為此,重大疑難信訪案件中,尤其是領導包案制度下,訪前律師工作站的資深律師成為不可或缺的專業力量。

2012年5月,李大爺的兒子小李因為頸椎不舒服,一大早開車到醫院按摩後,卻於上午11點由門診送至住院部,下午緊急轉院,並於數天後搶救無效死亡。李大爺找到醫院瞭解兒子死因,卻被一句“與我們醫院無關”打發了。此後,李大爺輾轉於幾個部門,歷經兩次司法鑑定,認定兩家醫院共同負次要責任。

“那主要責任人是誰呢?”多年來輾轉於省市衞健部門“討公道”未果,2019年李大爺找到了信訪局。

肇慶市信訪局組織主要領導和律師團隊對這起陳年舊案展開調查研究。參與辦案的律師郭生平敏鋭發現,老人家多年來一直糾結兒子身故的責任劃分,但是從來沒有提出直接的賠償訴求。

為了幫助老人家更好地過好晚年生活,郭生平引導三方通過調解結案,建議老人提出經濟賠償方案或者具體數額。在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下,三方最後達成賠償協議,解決了這起長達八年的糾紛。

“律師介入信訪接待,參與信訪化解,能夠最大限度地發揮專業優勢,向信訪人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把政府的聲音用專業的語言傳達給信訪羣眾,把羣眾的呼聲和要求反饋給政府,破解了‘信訪不信法’困局,既為政府解憂為羣眾解難,又以真情服務讓羣眾更暖心、更順心。”於曉軍説。

據統計,自建立訪前律師工作站以來,訪前律師共參與接待信訪羣眾15680人次,給出法律化解意見建議4730宗,引導信訪人訴訪分離、走法律途徑3403宗,疏導信訪人同意放棄信訪1075宗,有效地提高了肇慶信訪的法治工作水平。

來源:法治日報——法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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