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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衞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發佈,同時公佈了七個涉正當防衞的典型案例。
《指導意見》要求,要切實防止“誰能鬧誰有理”“誰死傷誰有理”的錯誤做法,堅決捍衞“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精神。
《指導意見》指出,對於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實行防衞。不法侵害既包括針對本人的不法侵害,也包括危害國家、公共利益或者針對他人的不法侵害。
對於正在進行的拉拽方向盤、毆打司機等妨害安全駕駛、危害公共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可以實行防衞。成年人對於未成年人正在實施的針對其他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應當勸阻、制止;勸阻、制止無效的,可以實行防衞。
在實施不法侵害過程中存在殺人、搶劫、強姦、綁架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為的,如以暴力手段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或者以綁架手段拐賣婦女、兒童的,可以實行特殊防衞。
涉正當防衞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