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佈法官家屬名單,“廣而告之”就對了

近日,江蘇省無錫市中級法院在《江南晚報》上刊發的一則公告引發大眾關注,向社會公佈無錫法院16名法官對其配偶、子女不在無錫範圍內從事有償法律服務的承諾。在名單中可以清楚看到,這些法官的配偶、子女多為律師或法律工作者。該公告表示,歡迎社會各界對這16位法官所承諾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並公佈了舉報電話。

對於法院此舉,社會大部分公眾表示肯定,認為這能夠起到對司法公平、公開、公正的監督作用。但同時也有民眾表示質疑,認為這是作秀,是在變相給這些“有關係”的律師打廣告,可能會帶來不良影響。

在質疑之下,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監察室相關人士對媒體回應稱,公佈法官親屬名單的目的是引起公眾注意,這是對從事律師等相關法律職業的法官親屬進行監督,而非打廣告。6月10日下午,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此事發布《情況説明》進行澄清,稱此舉有利於促進法官更加自律。

圖據無錫中院微信公眾號

實際上,相關民眾認為“打廣告”的質疑雖有道理,但仔細思考,這種説法很難站得住腳。試想,法院把法官親屬任職情況向社會各界説明,如此監督的力度是空前的。社會上會有更多人盯着這些法官及其親屬的一舉一動,眾目睽睽之下,更難生司法腐敗。多了社會上更多的監督力量,不僅法官要更加奉公守法,從事關聯行業的法官親屬也要潔身自好,以免有瓜田李下的嫌疑。

此次無錫中院的公告也有相應依據。自2020年5月6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配偶父母子女從事律師職業的法院領導幹部和審判執行人員實行任職迴避的規定》中指出,

人民法院工作人員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具有律師身份的,該工作人員應當主動向所在人民法院組織(人事)部門報告。在此基礎上,前述規定還對法院的領導幹部和審判執行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當配偶、父母、子女在所任職人民法院轄區內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或者為訴訟案件當事人提供其他有償法律服務時,這些法院領導幹部和審判執行人員還應當實行任職迴避。

從無錫中院的回應來看,該院之前就有對當地法官的配偶、子女進行摸底,瞭解了法官親屬從事律師職業的數量。這次公告無疑是更進一步,重點在於疏通了監督舉報渠道,這份公告上給出了舉報電話,亦是積極鼓勵包括案件當事人在內的社會各界對法官違規行為進行舉報。

為了維護公正的司法環境,全面的信息公開要比僅僅內部報備更好,將這些信息公佈之後,公眾的知曉度越高,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力度也就越大,這對於司法公正無疑是比較有利的。

值得一提的是,這並非法院系統首次向社會公示法官親屬從事律師等法律職業的情況。據報道,早在2005年,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就在網站公佈了全省100多名從事律師職業的法官親屬情況,從而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無錫中院這次敢於將法官家屬職業名單公佈,突出監督重點,將社會監督同內部監督相結合,從而預防“人情官司”等違規行為,值得為這種敢於面向社會監督的勇氣點贊。與此同時,也希望在後續接受舉報監督的過程中,能切實做到依法嚴肅查處,懲戒腐敗行為。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朱詩睿

編輯 趙瑜

紅星評論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

(本文來自紅星新聞APP,請至各大應用市場下載)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309 字。

轉載請註明: 法院公佈法官家屬名單,“廣而告之”就對了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