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通報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檢察工作情況 5年辦理長江流域污染環境犯罪3900餘件

最高檢通報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檢察工作情況 5年辦理長江流域污染環境犯罪3900餘件

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生態檢察助力美麗中國建設”新聞發佈會,通報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檢察工作情況,發佈《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檢察白皮書(2018-2022)》和檢察機關服務保障碳達峯碳中和典型案例。最高檢發佈的數據顯示,5年來,檢察機關受理審查起訴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犯罪案件209957件353223人,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民事檢察案件498件、行政檢察案件62875件、公益訴訟案件394894件,辦案數量均顯著上升。

5年來,檢察機關共辦理長江流域污染環境犯罪案件3900餘件10400餘人、非法捕撈水產品犯罪案件16200餘件26600餘人,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公益訴訟案件161600餘件;黃河流域污染環境犯罪案件2900餘件7800餘人、非法捕撈水產品犯罪案件5000餘件8100餘人,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公益訴訟案件126600餘件,相關違法犯罪得到明顯遏制。

最高檢組織開展環境資源領域各類專項行動,對重大、疑難複雜案件進行掛牌督辦,對重大環境公益訴訟案件直接立案辦理,確保違法犯罪案件懲處到位、行業監管漏洞治理到位,形成上級檢察院牽頭推進、區域分類實施、各地因城施策的生態檢察工作格局。在強化跨區域聯動和強化跨部門協作方面,各級檢察機關根據環境地域、流域特點,紛紛探索建立跨區域協作機制,全國區域覆蓋率達90%以上,改變以往“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單兵模式,從流域治理的高度探索生態環境保護治理新模式,提高了檢察監督的協同性。

(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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