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家超佔超建,“法院幹部未乾預審批”

  9月15日,澎湃新聞發佈一則《浙江一法院幹部岳父家房子被指多佔地,官方:存在超佔超建》的報道後,仍存在“法院幹部是否干預土地審批”、“岳父家申請房屋不動產權證是否合規 ”等質疑聲音。

  9月19日,浙江杭州建德市互聯網信息指導中心(簡稱:建德市網信辦部門)向澎湃新聞發來一份關於此報道的《情況説明》,再次聲明稱,該名法院幹部未曾參與、也未曾利用法院幹部身份影響職能部門審批;對於房屋超佔超建部分,已於9月16日、17日拆除。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浙江杭州建德市人民法院一干部岳父傅某春家的宅基地超批准用地面積37.69平方米,超批准建築面積124.69平方米,待今後拆建、翻建時予以拆除,且與鄰居葉女士家有一些土地糾紛。葉女士稱,按當地政策規定,按照户口登記,傅某春和其太太兩人僅能申請建設用地不超過125平方米。她質疑,傅某春家土地審批是否因其女婿擔任建德市人民法院幹部受到了影響。

  對此,前述《情況説明》載明,傅某春女婿確實為建德市人民法院法官。據目前瞭解情況,該名法院幹部未曾參與、也未曾利用法院幹部身份影響職能部門審批,也未曾參與傅某春户與鄰居葉户的鄰里糾紛。

  此前,葉女士查詢建德市市委、建德市人民政府官網發現,該網站2018年4月16日公佈了《建德市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辦法 》(簡稱:《審批管理辦法》)。該文件第二章第八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包括住房和輔房佔地),且不得超過規定的宅基地標準。具體要求包括2人(含)以下每户建房佔用“建設用地不得超過90平方米,非建設用地不得超過80平方米”;5人(含)以上每户建房佔用“建設用地不得超過140平方米,非建設用地不得超過125平方米”。

  對此,葉女士質疑,據她瞭解,傅某春的三位子女户口並不在村裏,為何傅某春和太太兩人可申請土地建設面積達140平方米?9月19日,建德市網信辦部門發來的《情況説明》稱,根據傅某春户提交的户籍資料和相關規定,傅明春户符合建房户家庭人數為5人。但並未詳細説明家庭成員情況。

  在此之前,9月15日,建德市三都鎮城建辦謝姓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按照人口數量,傅某春家除了夫婦兩人還有其他親屬,他們的土地審批申請材料經建德市不動產權登記服務中心審核後,按照當地國土資源局發證流程,再發放房屋不動產權證。

  最後,對於傅某春家超佔超建情況,前述《情況説明》稱,經調查,2012年,建德市三都鎮樟村畈村傅某春户在本村原宅基地翻建一處佔地177.69平方米,建築面積約544.69平方米的房屋。2019年10月,傅某春户申請對其房屋進行不動產權登記,經審核、登記、繕證等程序,批准該户用地面積140平方米,批准建築面積420平方米,且在不動產權證書附記欄中註明:“超批准用地面積37.69平方米,超批准建築面積124.69平方米,超佔部分待今後拆建、翻建時予以拆除。”

  9月19日,葉女士也告訴澎湃新聞, 9月15日下午,當地政府已安排工作人員進行拆除作業。

  前述《情況説明》還稱,收到相關輿情反映後,建德市責成相關部門和屬地鄉鎮進行調查,查清事實,調處糾紛。對於傅某春户房屋超佔超建部分,已於9月16日、17日拆除到位。截至目前,針對澎湃新聞此前報道反映的相關問題,已得到認真核查和妥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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