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履歷表提前辦“退休”,為領養老金留守處負責人犯貪污罪獲刑

修改履歷表提前辦“退休”,為領養老金留守處負責人犯貪污罪獲刑

某廠留守處負責人利用職務便利,通過修改、偽造檔案信息等手段,辦理虛假退休手續,騙取國家職工養老保險金30萬餘元。經河南省桐柏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貪污罪判處被告人趙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5萬元,沒收違法所得。趙某不服,提出上訴。9月6日,南陽市中級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07年5月,桐柏縣中小企業服務局委派趙某擔任某廠黨支部書記兼任該廠留守處負責人。趙某的工作職責之一就是保管企業公章、對申請退休的企業職工的檔案材料進行初審並上報至企業養老保險管理局審查。

趙某還不到法定退休年齡,不符合領取養老保險金的條件,但他為了提前領取養老保險金,竟然將本人履歷表中的出生日期由“1963年3月”修改為“1952年7月”,並將他人的家庭成員信息修改為本人的家庭成員信息,隨後進行申報,辦理了虛假退休手續。

自2013年1月起,趙某以桐柏縣某廠正式退休職工的名義,開始領取養老保險金,截至2021年4月,共領取養老保險金30.9萬餘元。

2021年,桐柏縣監察委員會開展養老保險金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時,趙某投案自首,如實供述了其通過修改、偽造本人檔案材料中的相關信息辦理虛假退休手續、騙取養老保險金的犯罪事實。

2021年5月14日,趙某將贓款全部退繳,隨後,桐柏縣監察委員會對趙某涉嫌違法行為決定立案調查。

(來源:檢察日報 作者:汪宇堂 郭鼕鼕)

【來源:正義網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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