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聯合發佈了《關於本市延長以工代訓補貼政策實施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明確,2021年本市參照《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四部門關於落實企業穩崗擴崗專項支持計劃實施以工代訓補貼的通知》(滬人社規〔2020〕17號)、《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加強援企穩崗政策貫徹落實有關事項的通知》(滬人社職〔2020〕367號),繼續實施以工代訓補貼政策,政策有效期和受理日期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
《通知》提到,將繼續實施對企業新吸納勞動者給予以工代訓補貼。企業新吸納勞動者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企業新吸納的,按照滬人社規〔2020〕17號明確的“四類重點人員”。繼續實施對受疫情影響但仍為職工發放工資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困難企業給予以工代訓補貼。困難企業認定條件是2021年度企業月營業收入較2019年度或2020年度(符合其中一項即可)同期相比下降70%及以上。此外,申請以工代訓補貼的企業應為2021年1月1日之前在本市依法登記註冊,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本市各類企業。
據悉,本市目前已建立補貼資金網上申領渠道,符合條件的本市企業以參保單位為主體通過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自助經辦系統申報以工代訓補貼,對企業新吸納的“四類重點人員”和社保繳納情況等申請以工代訓補貼信息,通過系統數據庫後台比對,減少申領企業提交材料,實現補貼申領“一鍵點單”便捷化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