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9日電 據韓聯社報道,韓國釜山高等法院19日對釜山前市長吳巨敦性騷擾案進行二審庭審,吳巨敦方面當天在法庭上承認了其強行猥褻他人致傷的犯罪事實。
據報道,吳巨敦方面當天在庭審開始前,向法院提交了關於撤回其否認強行猥褻致傷指控的主張的申請。法院原計劃於當天對吳巨敦案進行二審宣判,但因此推遲宣判並繼續進行庭審。
報道稱,有觀點指出,吳巨敦突然改變態度認罪,是由於擔心繼續否認相關指控會被二審法院處以更重的刑罰。吳巨敦在此案一審中獲刑3年。
另外,韓國檢方依然請求法院判處吳巨敦有期徒刑7年。釜山高院將於下月9日對此案作出二審宣判。
2020年4月23日,吳巨敦宣佈辭去釜山市市長一職。在當天的記者會上,吳巨敦還表示,與一名女性公務員曾有過不必要的肢體接觸,對此深表歉意。
公開資料顯示,吳巨敦出生於1948年,在2018年的地方選舉中代表執政黨獲勝、當選釜山市長。釜山是韓國第一大港口和第二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