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強城鎖車位事件愈演愈烈,變相逼迫業主買車位
每家小區裏都會有物業,物業的存在就是幫助車主處理事情,只是因為所站的角度不同,物業和業主之間積累了不少矛盾。大部分業主都討厭物業的不作為,拿了錢不做事,取消物業的呼聲近兩年也越來越多,其中,引發問題最多的就是停車位。
業主爆料華強物業為了“逼人買車位”,把沒有賣出去和租出去的停車位都安上了地鎖,而且租出去的車位也不掛上牌照,很容易被其他人霸佔,明擺着即使租了車位也沒有固定車位,想獲得固定車位就必須花錢買,否則只能跟其他車主打游擊。
看了小區業主的爆料,發現事情的根源是業主普遍對華強物業的霸王舉動感到不滿。車主租了停車位也沒有獨自使用的權利,每天回來還得跟人家搶,除非買下停車位才能解決這個問題。租下車位的業主很不明白:既然已經花錢租了下來,為什麼不能把車位給固定?擺明了就是赤裸裸的要錢。
事實上,華強物業和業主之間就停車位的問題矛盾已深,曾經在四期捆綁停車位銷售房源,但是停車位的面積讓車主感到驚訝,最小寬度不到2.3米,如果兩邊都有汽車,車主只能爬天窗,而且一個停車位高達15萬,碰到這樣的停車位,恐怕哪一個業主都不願意購買。
這件事件涉及到一個問題,那就是物業有沒有權力鎖車?有律師認為物業是服務部門,與業主簽訂的是服務協議,因此沒有權力鎖車或者採取其他強制措施,對車輛上鎖的行為已經侵犯了業主的權利,如果造成損失,物業有責任進行賠償。而且開發商捆綁車位銷售的做法也違反了法律規定,購買停車位是車主自願的行為,捆綁銷售屬於強買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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