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醫保局和陝西省醫保局統一部署,西安市將切換上線國家醫療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簡稱新平台)。2月27日24時起,西安市暫停各渠道所有經辦業務辦理;3月11日24時起,原西安市醫保信息系統停止運行;3月21日24時起,逐步恢復醫保實時結算服務和其他醫保經辦業務。停機期間參保人員醫保待遇不變。
記者從西安市醫療保障局瞭解到,2月27日24時起,西安市暫停各渠道所有經辦業務辦理,包括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醫保繳費、關係轉移接續、醫療費用零星報銷、異地就醫備案等所有窗口業務;參保和待遇的查詢打印等所有自助業務;西安市醫療保障局網上大廳、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辦事大廳、西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服務大廳、陝西政務服務網、西安人社通APP、支付寶和微信等相關渠道所有涉及醫保的網上業務。3月11日24時起,原西安市醫保信息系統停止運行,暫停各渠道所有醫保結算服務,包括本市所有定點醫藥機構門診、住院、購藥等醫保實時結算服務。
醫保經辦業務停辦期間(2月27日24時至3月11日24時),參保人員到定點醫藥機構門診、住院、購藥實時結算不受影響。
系統停機期間(3月11日24時至3月21日24時),參保人員到定點醫藥機構門診、住院、購藥按以下方式辦理:
一、醫保經辦窗口業務。停機期間,全市醫保經辦機構暫停辦理業務,待新平台上線運行後再逐步恢復業務辦理,參保人員醫保待遇不變。
二、定點零售藥店購藥業務。停機期間,西安參保人員在定點零售藥店就醫購藥屬於醫保基金支付的醫藥費用,由個人先行墊付,待新平台上線運行後在定點零售藥店補辦醫保結算。
三、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及特殊門診業務。
1.住院業務:3月11日24時前出院的,在原醫保系統中辦理出院結算;3月11日24時後出院的,屬於醫保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由參保人員個人先行墊付,待新平台上線運行後在就診醫療機構補辦醫保結算。
2.特殊門診業務:停機期間,發生的門診特檢特治、門診慢性病、門診特殊病、門診特藥等屬於醫保基金支付的醫藥費用由參保人員個人先行墊付,待新平台上線運行後在就診醫療機構補辦醫保結算。
各級定點醫療機構不得以新平台上線為由拒收病人。
四、異地就醫業務。異地就醫人員在系統停機前出院的,由定點醫療機構及時進行醫保結算;停機期間出院或入院的,可在新平台上線運行後補辦醫保結算或持相關材料在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零星報銷。
五、醫保卡業務。3月11日24時起,西安市醫保卡停止使用,原賬户餘額不變。新平台上線運行後,參保人員可憑醫保電子憑證、社會保障卡、居民身份證三者中任一種介質到定點醫藥機構就醫、購藥和結算。
本報記者 文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