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證券時報
首套9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契税税率要變成3%了?8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税法》(以下簡稱《契税法》),並將於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其中,這項法律的第三條 “契税税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引起了軒然大波。不少人對此解讀為,此前房產交易中1%、1.5%等優惠税率將成為歷史,以後房屋買賣的税費成本要增加了。
事實如此嗎?記者向房地產業內人士諮詢瞭解到,房屋買賣契税上調的説法乃誤讀,契税税率與過去沒有實質性的變化。
新舊税率沒有本質不同
新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税法》引發討論最多的就是第三條:契税税率為3%—5%。契税的適用税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税務總局備案。
而在當下的房產交易中,以深圳為例,房產契税税率為1%—3%:首套房90㎡以下的按1%的税率徵收,90㎡以上的按1.5%;二套房則按3%的税率徵收。乍一看,《契税法》似乎上調了現行税率。
但實際上,目前契税税率的執行依據的是1997年7月7日國務院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税暫行條例》,這個條例的第三條也是:契税税率為3%—5%。契税的適用税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税務總局備案。
因此,從這個對比可以發現,此前的《契税暫行條例》與如今的《契税法》對於契税税率的標準並沒有本質不同。“契税領域的法規從過去的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對於後續規範和指導住房等交易有更強的約束性了,但並未改變契税税率。”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告訴記者。
那為何現行的税率又是1%-3%?
記者瞭解到,在2016年2月,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曾聯合發佈了《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税 營業税優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一、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税率徵收契税;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上的,減按1.5%的税率徵收契税。二、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税率徵收契税;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上的,減按2%的税率徵收契税。而當前房產交易中的契税徵收,則按這個《通知》實施。
未來還有沒有契税優惠?
那麼,問題也來了,如今《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税法》頒佈,此前的《暫行條例》變為正式法律文件,上述《通知》還能否繼續適用?未來正式實施後,相關部門還會發布優惠下調税率嗎?
首先,關於減免徵税,原來的《契税條例》中明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徵或者免徵契税:(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和軍事設施的,免徵;(二)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徵;(三)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而重新購買住房的,酌情准予減徵或者免徵;(四)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減徵、免徵契税的項目。而新的《契税法》則在免徵的情況裏做了一些調整,比如進一步明確了夫妻婚內改名免徵,繼承房屋免徵等。
上述闡述明確了減免徵税的範圍,那麼如今各個城市所採用的契税税率優惠,是否還能延用?
新頒佈的《契税法》是這樣規定的:契税的具體適用税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税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税率。
對此,嚴躍進分析,各個地方還是可以按照自己的實際情況來規定税率。“這次的法律與房地產調控無關,但明年《契税法》實施之後,契税優惠是否會進行調整,則與各地樓市的情況相關。”嚴躍進進一步指出,如果明年疫情壓力明顯減少,各地樓市明顯活躍起來,契税政策或許會隨之調整,但不會直接調整契税,而是會調整普通住宅的標準。
值得注意的是,新《契税法》一出,便有一些中介在朋友圈中渲染緊張的購房情緒。對此,嚴躍進指出,此次税法要到明年才正式實施,購房者依然有足夠的時間做購房決策;此外,税法不涉及税費調整。購房者不必過於擔心税法帶來的影響,應保持獨立的置業計劃,勿被市場中非理性的言論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