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金視野】税收政策提升個人養老金實效

【財金視野】税收政策提升個人養老金實效

  備受社會關注的個人養老金制度又有新進展。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對政策支持、商業化運營的個人養老金予以税收優惠。

  推進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建設,有利於滿足人民羣眾日益增長的多樣化養老保險需要。其中,作為第三支柱的一項重要制度性安排,個人養老金實行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願參加、市場化運營,與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相銜接,實現養老保險補充功能,個人在退休後能夠再多一份收入保障。

  個人養老金制度有何實效性、吸引力?關鍵之處是可以享受税收優惠政策。今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發佈的《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的意見》規定,國家制定税收優惠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並依規領取個人養老金。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進一步明確,對政策支持、商業化運營的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所得税優惠:對繳費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額予以税前扣除,投資收益暫不徵税,領取收入的實際税負由7.5%降為3%。

  個人養老金制度只有提高“含金量”,才能吸引更多參與者。從實際運行看,個人養老金主要分為投資(購買符合規定的金融產品)、領取個人養老金兩個階段。這次明確的税收政策,首先是個人按每年12000元的限額予以税前扣除,在個人養老金購買金融產品階段、資金運用階段免税,在領取階段徵税。

  個人可以按每年12000元的限額予以税前扣除,個税負擔明顯降低。同時,個人養老金領取階段雖然徵税,但實行的税率十分優惠。近年來開展的個人税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領取養老金收入的税率為7.5%,現在實施的個人養老金則進一步降至3%,可謂優惠再優惠。通過一系列税收優惠,可有效提高個人養老金投資收益水平,降低領取養老金税負,提升這項制度的吸引力。

  根據規定,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的上限為12000元,個税税前扣除限額也是如此,這似乎不太“解渴”。實際上,個人養老金更多的是起到補充養老的作用,需要結合第一、第二支柱的水平綜合考慮,避免養老金水平差距過大。同時,這只是改革的起步,未來有望逐步提升保障水平。《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的意見》明確,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發展情況等因素適時調整繳費上限。

  可以説,税收政策在個人養老金制度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實際上,就個税制度而言,在保障民生特別是應對人口老齡化中持續推出有力舉措。比如,2018年通過的新個税法增加了子女教育、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今年又增加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這些措施的疊加,提升了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政策效能。

  個人養老金是一項全新的制度,目前政策框架已明確,下一步還有待出台具體實施細則、配套政策。同時,金融機構要設計、推出更多有利於養老金保值增值的產品。從個人來説,則要全面瞭解三個支柱情況,科學合理統籌安排養老規劃。通過全社會合力,把個人養老金制度落地落實,真正惠及百姓民生。 (曾金華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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