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法工委介紹: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近兩萬未成年人蔘與

由 終廷花 發佈於 綜合

人民網北京5月27日電 (記者李楠楠)2020年10月和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後通過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並將於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兩部法律的修訂,角度不同但根本出發點一致,都是為了加強未成年人保護。

法律修訂充分徵集和採納了未成年人意見

兩部法律直接關係到未成年人的切身利益,也備受廣大未成年人的關心。記者瞭解到,對未成年人的這種關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給予了高度重視,兩部法律修訂過程中充分徵集和採納了未成年人的意見。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社會法室主任郭林茂介紹,以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為例,初次審議後,修訂草案網上公開徵求意見一個月內,共有19028名未成年人提出了22629條意見,約佔網上意見總數的44%。對有具體聯繫地址的兩個意見,法工委分別給予了書面回覆:一個是四川成都市雙流區中學高三某班的學生,一個是北京市朝陽區一名小學生。

除此之外,法工委還通過設在上海虹橋的基層立法聯繫點,直接聽取華東政法大學附中學生對未成年人保護法二次審議稿的意見,在之後的修改中還採納了同學們的意見。

專門矯治教育並非限制人身自由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後,“收容教養”退出歷史舞台。改革完善收容教養制度,是預防未成年人犯罪修訂的一項重大舉措。所謂改革,就是“收容教養”這個概念不再使用;所謂完善,就是將收容教養的相關措施納入專門教育,成為國民教育體系的一部分。

如何看待改革完善後的專門矯治教育?郭林茂回應稱,專門矯治教育是採取比較嚴格的措施,即閉環管理。所謂閉環管理,是適當借鑑疫情防控有關封閉管理措施。對這些未成年人不是限制人身自由,是在採取特殊管理措施的專門學校學習,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教育工作,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負責矯治工作。

“熊孩子的護身符”説法是片面、不負責任的

未成年人兩部法律的修訂,更大限度地加強了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其中也包括有違法犯罪行為的未成年人。有人質疑,這是不是成了“熊孩子”的“護身符”。

對此,郭林茂表示,給有不良行為或者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戴帽子,叫“熊孩子”,這本身就不符合保護未成年人的理念,一定程度是帶着墨鏡看待“問題兒童”。

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的是所有未成年人,是這一承載着中華民族未來希望的特殊羣體的整體,不單是哪一個個體,通過實現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因極個別未成年人有了罪錯,就認為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熊孩子”的“護身符”,這是片面的,甚至是不負責任的。

未成年人是一個重要羣體,承載着祖國的未來,又是一個特殊羣體,心智相對不成熟,認知水平偏低,自控能力較差。少數未成年人違法法律,是各種原因造成的,更多的原因應歸於我們成年人,不能簡單地歸罪於未成年人自身。對觸犯法律的未成年人採取教育的手段進行挽救,讓其重新健康成長,是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的做法,更何況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是擁有優秀傳統文化的中華民族。

《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將出台

為了保證法律的有效實施,有些法律要求制定法規規章等配套規定,這是我國立法的一個重要特徵。據瞭解,為落實未成年人兩部法律的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起草了《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草案,已多次廣泛徵求意見,目前基本成熟,待合適時機正式出台。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六條規定:“專門學校建設和專門教育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國務院有關部門正抓緊研究,需要加快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