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的張女士,她在當地4S店購買了一輛進口奔馳,花了70萬塊錢。雖然銷售人員一直勸他在4S店上牌,但張女士並沒有同意,而是自己開着車去了車管所。可就當她到車管所之後,工作人員卻説張女士這輛車不符合上牌的規定。
張女士對汽車不瞭解,在驗車的時候也沒有看出什麼問題,但車管所的工作人員看了車輛證書之後就發現,她這輛汽車本來配備的是19寸輪胎,而如今汽車上面安裝的4條輪胎卻只有18寸。
這讓張女士有些疑惑,她這輛汽車剛從4S店提出來,怎麼可能出現如此大的紕漏呢?她問工作人員是不是檢查出了問題。但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已經檢查了好幾遍,確實是汽車和車輛證書上面不一樣,讓她去4S店問一下怎麼回事。
在去4S店之前,張女士先給奔馳廠家打了一個電話,問他們這輛汽車配備的輪胎是什麼尺寸。客服説,她買的這輛奔馳CLS320只有19寸輪胎,沒有生產過18寸的。再得到這個確切的答覆之後,張女士知道應該是4S店那邊出了什麼問題。
她第1次去4S店反映這件事的時候,負責人給出的答覆有些敷衍,她説可能是車型新老交替,張女士這輛汽車的輪胎屬於老款。如果張女士在去4S店之前沒有給廠家打過那個電話,説不定她還真就相信了。
面對這位負責人的謊言,張女士説自己早就跟廠家確認過了,根本就沒有18寸的輪胎這個説法。對方這時候又改變了説辭,她説需要對這件事情仔細地調查一下,但目前賣這輛汽車的銷售人員已經離職了,她們需要一些時間來處理。
後來張女士才發現,4S店負責人的這個理由其實就是拖時間,根本就沒有想給她解決問題的想法。因此,張女士又帶着記者再次去到了4S店。這一次,對方給出的答覆稍微正式了一點。
4S店的負責人説,這輛汽車在運回來的時候,鋼圈有擦傷。他們的工作人員就給汽車換了4個輪轂,但在交車之前可能忘記了把原車輪轂再給換回去。他們也為此感到非常抱歉,願意再給張女士更換4個原廠輪轂,並且做出一些補償。
但張女士對這位4S店負責人的説法依舊錶示懷疑,也就沒有同意對方提出的解決方案。因為交車之前還要進行檢測,而這種進口車又不是熱銷車型,對方不可能沒有發現這個問題。
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張女士將這家4S店起訴到了法院。因為有充足的證據,法院認為張女士的這種行為符合“退一賠三”保護法,如果提出退車請求的話,4S店需要賠付280萬元,這個結果可以説是大快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