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日前公佈了修改後的《財政票據管理辦法》,明確自2021年1月1日起,社會公眾可以直接使用財政電子票據進行報銷,相關單位也可以直接使用財政電子票據進行財務入賬和檔案管理。
截至2020年12月,全國已有29個省(直轄市、自治區)開展了財政電子票據改革,覆蓋了醫療票據、非税票據、捐贈票據等所有票據種類。已有22個省(直轄市、自治區)實行了財政電子票據全國聯網,可實現全國異地查驗票據真偽,為醫保、商業保險等異地報銷也打下了基礎。
所謂財政票據是行政事業單位的收款憑證,主要用於徵收政府非税收入或者從事非營利活動,廣泛應用於醫療、教育、交通等眾多領域。
來源:中央廣播電視總枱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