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匿收入逃避執行 一男子獲刑八個月

封面新聞記者 戴竺芯

3月9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外發布一批“拒執罪”典型案例。其中一個案例,法院通過被執行人在社交平台發佈的消息,順藤摸瓜,找到其隱匿的財產線索,最終,該男子因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2019年9月27日,法院對蔡某訴季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作出民事判決,判令季某歸還借款55.5萬元。判決生效後,季某未如期履行,蔡某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院向季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責令季某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在規定期限內申報財產。

季某收到上述文書後,隱瞞其從事廢品收購的事實,且未向執行法院報告財產狀況。

2020年1月17日,執行法院以拒不履行給付義務對季某採取司法拘留十五日。拘留結束後季某仍未履行,利用其兄在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的賬户,隱匿從事廢品收購的收入,致使執行法院未查詢到有財產可供執行。

2020年8月,執行法官通過申請人蔡某提供的某社交平台信息(季某通過該社交平台發佈其在廢品交易現場卸貨的視頻),執行法院立即根據視頻定位的地點,找到視頻中交易的另一方,經過核查,初步掌握季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線索;另查明,季某該銀行賬户中通過廢品交易所得的2萬餘元又全部用於廢品收購。

同月17日,季某在被公安民警現場傳喚到案後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並給付申請人1000元執行款。2020年12月10日,季某因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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