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李楠楠 煙台報道
受新冠疫情影響,法院在受理案件時,經常出現雙方當事人都在外地的情況,現在連承辦法官也被居家隔離,誰都不能“動”,案件怎麼“辦”?福山法院告訴你:放心!在家一樣“辦”!
因疫情防控需要,民事庭庭長陳春生被要求居家隔離,一邊是緊張的疫情防控形勢、嚴格的居家隔離措施,一邊是當事人緊急的開庭需求,陳法官決定把“法庭”搬到家裏,在家裏完成線上庭審。
庭審開始前,陳春生詢問雙方當事人是否同意微信視頻形式開庭,在得到雙方肯定的回答後,陳春生仔細核實了雙方的身份信息,宣佈了庭審紀律。這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在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程序中,雙方當事人通過舉證、質證,充分闡述自身觀點,書記員全程記錄,並對庭審過程進行了錄製,此次線上庭審歷時2小時,各方分別闡述自己的觀點,取得良好的庭審效果。這是陳春生居家隔離期間審結的第6起案件。
履行審判職責,保障當事人訴訟權益,始終是法院人的第一使命。在抗擊疫情的關鍵時期,福山法院攻堅克難,讓公平正義“不遲到”,讓公正審判“不掉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