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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回應被判侵害用户信息:信息由用户授權上傳 會上訴

由 泉亮霞 發佈於 綜合

三言財經 7月30日消息,今日,北京互聯網法院作出一審宣判,認定抖音、微信讀書兩款App均有侵害用户個人信息的情形。兩案也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頒佈後,體現民法典保護互聯網時代公民個人信息權益的典型案件。

據新浪科技報道,字節跳動法務相關負責人表示,抖音上的用户通訊錄信息是由用户授權上傳的,抖音一直遵循相關監管機構對於網絡運營者留存數據時間的要求。如果用户希望刪除相關通訊錄信息,可以隨時聯繫我們進行處理。對於法院的一審判決,抖音會提起上訴。

據悉,在其中一例案件中,原告凌某某在手機通訊錄除本人外沒有其他聯繫人的情況下,使用該手機號碼註冊登錄抖音App後,被推薦大量“可能認識的人”,其中包括多年未聯繫的同學、朋友。

凌某某認為抖音App非法獲取其個人信息及隱私構成侵權,將抖音App的運營者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微播視界公司)訴至北京互聯網法院。

7月30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就該案進行了一審宣判,認定抖音App在未徵得凌某某同意的情況下,對凌某某的個人信息進行處理,構成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