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繳費記錄是參保人員關心的話題之一。日前,網友@晃悠悠的籃子向我們留言諮詢:“由於個人原因,去年有一段時間失業了,經過了4個月後又重新上班,所以我的社保中間有四個月斷掉了,請問這樣會不會影響我累積繳費滿十五年的計算啊?我聽有人説中間如果斷掉幾個月,會影響之前的繳費記錄,甚至有可能會個人賬户清零?求解釋~~~”
根據相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這裏的“累計繳費滿十五年”是指個人按照規定繳納養老保險的累計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注意哦,這裏講的是“累計”,而不是“連續”。參保人員因更換工作或者失業等原因中斷繳費,並不會影響之前繳費的記錄,養老保險都是接着算的。
舉個例子,陳先生1995年7月入職A單位,2000年6月離職,期間社保繳費5年,離職後沒有繳納社保。陳先生2010年7月入職B單位,2020年6月離職後停止繳費,在B公司期間社保繳費10年。則他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累計計算為5年+10年=15年。不會少算哦!
所以,參保人員可以放心啦!無論是否曾中斷繳費,養老保險個人賬户都會累計記錄參保人權益,並不存在前面提到的“影響之前的繳費記錄”、“清零”等情況哦。
文字:玉敏
編輯:雅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