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汽車年檢晚了一天被處罰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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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號 ,市民尹先生的妻子駕駛汽車到襄州區車城檢測站進行年檢的時候被告知,要先到交管部門接受處罰後方可年檢。
尹先生説,自己的車輛年審日期是3月到期,而自己是4月1號去辦理的年檢,前後只差了一天時間,就被告知,要面臨罰款200記三分的處罰,這讓尹先生有些難以接受。
記者從我市車管所瞭解到,機動車年檢只能提前,不能延後。按規定,年審應在檢驗有效期截止時間提前90天(約3個月)內去檢測站完成年檢,同時,在年審前需將該車的所有違章處理完。只要超過年審有效期的,就屬於年審逾期。
市交警支隊車管所教導員孟丹:
行駛證上會明明白白的寫着年檢的截止日期,如果你沒能在這個日期內完成年檢,那麼,不管你是超過一個月還是一天都是屬於違法的,我們的系統會自動在這個過期一天以後記載“逾期未年審”,那麼,檢測機構在進行審驗的時候,必須把這條違法處理完畢,才能夠完成檢測。
一般來説,只要在審車當月年檢都不算過期,而尹先生的車輛年審時間應該是三月,4月1號年審顯然已經過了正常的年審期限。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規,年檢並沒有逾期寬限期,即使是過期一天也屬於脱審行為,對於脱審的車輛,就應該對駕駛員給予相應的處罰。孟丹:
車輛一旦拖審了,車輛登記系統會將其狀態自動標註為逾期未年檢,如果此時仍在上路行駛,就違反了相關的規定,就會被處以罰款兩百元記三分的處罰。
同時,孟丹提醒廣大駕駛員,駕駛脱檢車輛屬於非法駕駛,如果發生意外,保險公司是不予賠償的,因此,大家一定要注意保證車輛的正常年檢,以免造成意外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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