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邱海鴻 通訊員 葉婷 陳穎
一家黑文身館,在三年的時間裏,用有毒有害顏料給40多名未成年人文身,事後又擅自給這些孩子清洗文身。江蘇宿遷檢察機關認為,涉事文身館侵害了未成年的合法權益,已侵害社會公益,遂提起了公益訴訟。
在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施行首日,6月1日上午,由宿遷市檢察院提起的全國首例為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訴訟案,在宿遷市中級法院宣判。
全國首例為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訴訟案,在宿遷市中級法院宣判。宿遷市檢察院供圖
法院判決,文身館老闆章某立即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的行為,並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國家級公開媒體向社會公眾書面賠禮道歉。
澎湃新聞採訪獲悉,上述案件是全國首例為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訴訟案,也是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施行後的全國未成年人民事公益訴訟第一案。
據宿遷檢察機關介紹,2020年4月,沭陽縣檢察院在辦理刑事案件中發現,章某既未進行工商註冊登記,也未取得衞生許可證,卻在開展文身業務。經查,2017年6月至2020年4月,章某經營的文身館先後為40餘名未成年人文過身,文身染料中含有對身體有毒有害的遊離甲醛。
另外,章某還擅自給未成年人洗文身。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洗文身屬於有創皮膚治療項目,須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據此,章某已涉嫌非法行醫。
檢察機關認為,文身現象日益成為誘發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風險點。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長是“最重大和最核心”的公共利益,文身館為未成年人文身侵害社會公益,應提起公益訴訟,追究其民事侵權責任。
2020年12月25日,江蘇沭陽縣檢察院啓動民事公益訴訟程序。因案件影響重大,今年4月9日,該案移送至宿遷市檢察院辦理。
當年5月6日,宿遷市檢察院以章某為未成年人文身侵害未成年人的身體權、健康權,向宿遷市中級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18天后的5月24日,該案公開開庭審理,宿遷市檢察院檢察長劉加雲出庭擔任公益訴訟起訴人。
庭審期間,文身館老闆章某給未成年文身的行為是否侵權,有無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成為辯論焦點問題。
章某辯稱,法律並未禁止任何個人和單位為未成年人文身,其主觀不存在過錯,文身行為也沒有違法法律規定,故其不屬於侵權行為,也沒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專家輔助人、沭陽縣中醫院美容中心主任醫師劉厚生表示,文身染料滲入皮膚後需要激光多次清洗,過程十分痛苦,極有可能留下疤痕。
專家輔助人、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狄小華從犯罪學的角度分析稱,文身會增加未成年人自己對不良少年身份的認同,助推其成為違法犯罪集團的拉攏對象,從而走上犯罪道路。
檢察機關認為,章某未取得營業執照、衞生可證等許可,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的顏料,明知服務對象為未成年人,未盡到向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告知的義務,侵害了未成年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同時侵害了不特定多數未成年人的身體權、健康權,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法院審理認為,章某為未成年人文身的行為原則上應適用其實施行為時的法律規定。但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確定了“最有利於未成年人”保護原則,且該法並未向被告施加具體義務,其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及程度並未加重,因此可以適用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最終,宿遷市中級法院作出了上述判決。
澎湃新聞採訪獲悉,在提起民事公益訴訟之前,檢察機關還向市場監管部門、衞生健康部門發出了行政公益訴訟訴前建議書,建議市場監管局對文身館無照經營行為履行監管職責,建議衞健局對文身館無證經營和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開展洗文身業務行為履行監管職責。
來源: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