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醫保標準出台 國務院:年內大病醫療保險覆蓋所有城鄉居民

大病醫保標準出台

日前,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年內大病保險要覆蓋所有城鄉居民,包括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所有參保人羣。兩年後,要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大病保險制度。

日前,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今年年內大病保險要覆蓋所有城鄉居民,包括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所有參保人羣。兩年後,要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大病保險制度。

大病醫療保險是對城鄉居民因患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報銷,目的是解決羣眾反映強烈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使絕大部分人不會再因為疾病陷入經濟困境。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提出,從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和新農合基金中劃出一定比例或額度作為大病保險資金,2015年底前使大病保險覆蓋所有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大病醫保今年支付比例要達到50%以上,今後還要逐步提高,到2017年,建立比較完善的大病保險制度。按照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要求,原則上由政府招標選定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保費實行單獨核算,確保資金安全和償付能力。

大病保險制度設計之初就確定了由商業保險機構受託承辦的原則,經過三年實踐,這項制度已取得明顯成效。根據保監會數據,截至2014年年底,大病醫保已在27個省開展了392個統籌項目,覆蓋人口7億人。

原衞生部新農合重大醫療保障是從病種起步的,包括兒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病等22種疾病。但是,這次出台的大病醫保標準明確要求以發生高額醫療費用作為界定標準。當個人自付部分超過一定額度,就可能導致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這個病就是大病。今後,我國將推動新農合重大疾病保障向大病保險平穩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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