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僱兇殺兒媳判死刑 原因是這樣實在太殘忍了

由 司空梓瑤 發佈於 綜合

  僱兇殺兒媳判死刑原因是這樣實在太殘忍了!在寧波,這起命案曾經轟動一時,因為兇手和死者的特殊關係:僱兇殺人的張某某,是33歲死者小趙的婆婆。

  昨日,寧波中級法院一審做出判決,張某某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趙某B(實施殺人的兇手)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僱兇殺兒媳判死刑 原因是這樣實在太殘忍了

  同時,介紹兇手的趙某A也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33歲女護士被害

  竟然是婆婆僱兇殺人

  轟動一時的“婆婆僱兇殺人”案,發生在今年的2月16日。

  被害人小趙,家住慈溪金山新村,當天凌晨在自家樓下倒在血泊中。

  小趙是慈溪一家醫院的護士,在醫院工作八年,同事評價:工作勤快,人也隨和。

  最早發現小趙的,是小區一樓的住户“阿華”(音)。當時睡眼惺忪的他走到一樓的架空層,發現樓梯口靠着個人。

  他以為是塑料人體模型,一路拖着想扔走。拖到大樹邊,被早起的清潔工看到,嚇了一跳:“阿華,這不是塑料人,出人命了!”

  阿華報了警。事後有鄰居回憶,早上6點多聽到有人叫了兩三聲“救命”,後來就沒聲音了。

  對小趙的死因,坊間眾説紛紜。漸漸地,一種説法流傳了起來:僱兇殺人。

  當天晚上,河南省商丘高速交警大隊在連霍高速公路豫皖界收費站,抓捕了命案嫌疑人,23歲的河南省商丘市睢縣西陵寺鎮人,趙某B。

  買兇殺人的説法,隨後得到了確認。但大家沒想到的是,僱兇的居然是死者的婆婆,張某某。

  當時,錢江晚報記者曾採訪過婆婆的鄰居,鄰居們告訴記者,婆婆確實覺得媳婦個子不高,家境也不好。一位知情人透露,之前曾聽到婆婆四處借錢,説要“弄死這個矮子”。

  之前,這户人家曾有過一個“準媳婦”,在裝修新房時分手了,據説對方家庭是做木工的,負責裝修新房,結果婆婆一直挑剔,對方的父親受不了,導致分手。

  鄰居們還説,其實這户人家,公公對婆婆也是敬而遠之,平時晚上公公經常一個人散步,據説是因為不想和婆婆吵架。

  婆婆花15萬元買兇

  還曾用刀捅刺媳婦

  昨天,隨着該案的宣判,這起兇殺案細節也隨之曝光。

  在判決書上,法庭將這起殺人案的緣由歸結為:“婆婆張某某因家庭瑣事長期對兒媳小趙不滿並懷恨在心”。

  婆媳間有矛盾,又何至於要殺人?張某某和小趙之前到底發生了什麼?

  曾有媒體報道,到案的張某曾説,她僱兇殺人的最直接動機,是因為看到兒子、兒媳恩恩愛愛的樣子,認為是這個女人搶走了自己的兒子。

  嫉妒心起,婆婆經人介紹認識了兇手趙某B,為了方便趙某B作案,張某還事先為其採購了新衣服和1輛電瓶車。

  判決書對這些細節進行了證實:“2015年夏天,張某在慈溪市滸山街道峙山公園鍛鍊時認識被告人趙某A,後多次向趙某A提出僱兇捅刺趙某。”

  之後,2016年2月,趙某A介紹了殺手趙某B給張某。張某和趙某B協商好,願意拿15萬元給趙某B,作為他殺趙某的報酬。

  此前,基本上對於此案的報道都認為婆婆帶殺手趙B踩點後,將張某叫到一樓架空層後由趙B對小趙實施殺害,婆婆未參與殺人。

  然而,在判決書中,卻公佈了一個細節:婆婆張某某曾親自參與殺害兒媳小趙,並清理現場。

  判決書中寫道,“僱傭的兇手趙某B上前持刀捅刺被害人腹部後逃離”後,張某某繼續用刀捅刺她,致媳婦小趙腹部主動脈、下腔靜脈、肝臟被刺破而失血性休克死亡。

  張某某隨後還將兒媳拖至該架空層西側用廢棄門板掩蓋,並清理現場血跡後逃離。

  雖坦白不足以從輕處罰

  殺人婆婆一審死刑

  昨天,法庭認為,被告人張某提出犯意、僱用他人、準備犯罪工具、踩點、親自實施殺人行為、掩蓋罪行,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被告人趙某B受張某僱用、夥同被告人張某踩點、實施殺人行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但其地位、作用略小於被告人張某。

  被告人趙某A在僱兇殺人犯罪中傳遞僱凶信息、為僱主介紹被僱用者、在準備犯罪工具中參與部分行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

  被告人張某用他人並親自實施殺人行為,非法剝奪親人的生命,主觀惡性極大,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後果嚴重,屬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雖有坦白情節,但不足以從輕處罰。

  昨天,寧波中級法院一審對此案做出判決:一、被告人張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二、被告人趙某B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三、被告人趙某A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宣判後,法官未接受採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