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是農曆除夕,按照規定已經進入春節假期,但井陘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幹警孫年明、康鵬程還在為執行一起案件忙碌着。當日上午,當申請執行人賈某從他倆手中接過執行回來的5萬元欠款時,激動地説:“謝謝你們,這下我家可以安心過個好年了!”
申請執行人賈某和被執行人任某系朋友,任某從2018年至2019年6月以父母、岳父母生病和資金週轉等事由,共向賈某借款26萬元,並約定了借款期限及利息。借款合同到期後,賈某向任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向法院起訴。2020年9月11日,法院經過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任某自當年9月18日起,採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於2020年12月31日前償清賈某26萬元本金及相應利息。由於任某逾期未履行法律生效文書確定的還款義務,賈某隨即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此案進入法律程序後,執行幹警孫年明、康鵬程經過查詢,未發現被執行人任某銀行有可供執行的資金,即依法查封了其妻子名下的一套房產,迫使夫妻倆陸續償還了申請執行人5萬元。因查封的房產面積小,拍賣後不足於全部償清欠款,2021年11月份,執行幹警組織雙方進行協商,任某決定賣掉自己名下一套房產一次性清欠,後因該房產無房產證,難以買賣。隨之,任某失去聯繫。
今年春節臨近,執行幹警孫年明、康鵬程想到申請執行人拿不到執行款無錢過年,心裏非常着急。為了給申請執行人節前執回欠款,他倆通過多種辦法查詢被執行人的下落。1月21日至27日,他們冒着嚴寒冰雪幾次到石家莊市任某的住處查找均未果,但仍不氣餒,不放棄。
1月30日,已是農曆二十八,也是春節前最後一個工作日,執行幹警孫年明、康鵬程和梁旭估計任某該回家過年了,便再次驅車來到石家莊,經多方查找,這回終於找到了他,當即將其拘傳到法院。經過耐心做工作,下午下班前,任某向他人籌借5萬元,交到法院。因申請執行人家住農村,當晚不便來領錢,只好定到次日。
1月31日上午,孫年明和康鵬程放棄休息時間按時來到法院,將5萬元執行款交給賈某,並再次主持調解,雙方自願對剩餘欠款達成了和解協議。
(燕都融媒體記者張培培 通訊員李忠勇 郝紅花)
【來源:燕趙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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