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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不贊同所謂“雞娃”行為和稱謂

由 淡圖強 發佈於 綜合

中新網北京5月26日電 (記者 梁曉輝)針對社會上廣泛關注的所謂“雞娃”話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社會法室主任郭林茂26日在北京説,不贊同一些家長逼迫未成年人額外參加有關培訓機構學習的行為,也不贊同給這些家長和學生戴一頂“雞娃”的帽子。

所謂“雞娃”是網絡流行詞,指的是父母給孩子“打雞血”,為了孩子能讀好書、考出好成績,不斷給孩子安排學習和活動,不停讓孩子去拼搏的行為。

郭林茂指出,學生學習負擔重,被家長逼迫參加各種校外學習培訓,看似是教育問題,實際上是未成年人保護問題。

他表示,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公開徵求意見過程中,近兩萬名未成年人提出兩萬多條意見,絕大多數都是減輕學生負擔的要求。“這是孩子們發自內心的呼救,是向立法機關的求助。”

郭林茂介紹,在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時,在監護人的職責中,明確規定“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在“學校保護”一章中,明確規定“學校應當與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學生的學習時間,保障其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學校不得佔有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義務教育階段的未成年學生集體補課,加重其學習負擔”。“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對學齡前未成年人進行小學課程教育”。“學校、幼兒園不得與校外培訓機構合作為未成年人提供有償課程輔導”。

郭林茂進一步指出,5月2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為破解長期困擾家長和學生的負擔過重問題指明瞭方向。“未成年人保護法也從未成年人保護的角度,為貫徹落實黨中央的決策部署提供了法律支持和保障。”

據知,新修訂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將於6月1日起施行。(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