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嚴查 墾利交警開出首張罰單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苟金鈴 東營報道
根據《全省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掛牌百日攻堅行動工作方案》(魯公交【2020】46號)要求,9月1日起,未懸掛電動自行車正式或臨時號牌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
下午15點40分許,墾利交警正在轄區開展電動自行車未按規定懸掛號牌專項整治行動,行駛在新興路上的一輛未懸掛號牌的電動車被執勤交警攔下,且發現該電動車為舊國標車輛,執勤交警對其開出了首張罰單。
隨後,執勤交警對該男子進行了口頭教育並解釋電動車掛牌相關政策規定,幫助其辦理了電動車掛牌業務,同時罰款20元。
駕駛未懸掛號牌的電動自行車上路,除了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外,也存在一定安全的隱患,尚未掛牌的墾利市民需儘快辦理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