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檢:聽證意見將作辦案重要參考
中新社北京10月20日電 (記者 朱晨曦 張素)為進一步規範檢察聽證工作,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20日發佈《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聽證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明確,聽證員的意見是人民檢察院依法處理案件的重要參考。
檢察聽證是檢察機關在案件審查過程中,通過組織召開聽證會的形式,廣泛聽取從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人士中邀請的聽證員以及案件當事人、辯護人、相關辦案人員等其他聽證會參加人意見的活動。開展檢察聽證,可以充分保障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本次發佈的《規定》共4章23條,對聽證的範圍、聽證會的類型、聽證會參加人、聽證會程序、聽證費用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據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萬春介紹,以往檢察機關在審查辦理案件時,主要以書面審查為主。而聽證這種方式,更有利於檢察機關全面聽取各方意見,尤其是聽證員獨立發表的客觀、中立的第三方意見,能夠幫助檢察機關更加客觀準確地認定事實、適用法律,依法公正地對案件作出處理決定。
關於聽證員意見的效力,萬春表示,《規定》第十六條規定,聽證員的意見是人民檢察院依法處理案件的重要參考。檢察官擬不採納聽證員多數意見的,應當向檢察長報告並獲同意後作出決定。這樣既尊重了聽證員的意見,又可以保證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檢察權。
據悉,今年1月至9月,最高檢對13件案件組織了聽證會,地方三級檢察院對16354件案件組織了聽證會。在組織的聽證會中,公開聽證13970件,佔85.4%,主要集中在擬不起訴案件、刑事申訴案件、民事訴訟監督案件、行政訴訟監督案件和公益訴訟案件。不公開聽證2384件,佔14.6%,主要集中在審查逮捕案件、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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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