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癮君子”自稱容留他人在家中吸毒,被抓後卻不敢和辦案檢察官對視,原來背後還有隱情

由 烏雅竹雨 發佈於 綜合

“通過檢察官的教育,我深刻認識到了講假話的錯誤,法律不是兒戲,我今後一定認真接受強制戒毒,再也不會通過攬罪來逃避強制戒毒了。”6月8日,正在桃江縣看守所刑事拘留的尹某對前來訊問的桃江縣檢察院檢察官龍益才如是説。

現年39歲的尹某系桃江縣鸕鷀渡鎮鸕鷀渡村村民,2019年6月20日,因為吸毒被益陽市新橋河派出所抓獲並被送至益陽市第一強制戒毒所強制戒毒兩年。2020年4月24日,賈某同樣因為吸毒被送往強制戒毒所強制戒毒,與尹某關在同一號內。

2020年4月28日,尹某在戒毒所撥打浮邱山派出所電話,稱自己有情況要向民警反映。2020年5月6日,浮邱山派出所民警至強制戒毒所詢問情況,尹某供述自己於2019年4月在家中容留賈某吸食毒品海洛因三次,賈某進行了證實。

2020年5月7日,尹某因涉嫌容留吸毒罪被桃江縣公安局立案偵查,並於次日從益陽市第一強制戒毒所轉到桃江縣看守所執行刑事拘留。根據尹某供述,2019年4月份,自己與賈某在家中一起吸食毒品海洛因三次。賈某再次向公安機關證實了在尹某家吸毒三次的事實。

2020年6月4日,桃江縣公安局以尹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向桃江縣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6月8日,承辦檢察官龍益才及其助理劉婷分別到桃江縣看守所訊問了尹某、到益陽市第一強制戒毒所詢問了證人賈某,檢察官在辦案過程中發現兩人説話時不敢與其對視,有説謊的體態表現,且兩人所述內容與之前在公安機關所述內容不一致,通過進一步核實證據,對二人進行釋法説理,説明利害關係,尹某最終承認自己是想用輕微刑事處罰加上自首來逃避戒毒,於是與朋友的弟弟賈某一起編造容留吸毒的事實。

隨着案件事實浮出水面逐漸明晰,6月10日,公安機關主動撤回了這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通訊員雷苗、劉婷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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